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府办规〔2022〕1号)文件第三十一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定期将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规定,现对利州区2025年度5月医疗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以实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39--6059102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2025年5月依申请医疗救助花名册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