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临时漫水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临时漫水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的函》《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临时漫水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107-000707)收悉。经审查,基础资料能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基本满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和《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为已建工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泡石沟金山村段,为了解决黑曾路施工需要。漫水桥顺河宽度为6.6m,横河宽度为16m,左右两岸嵌入山体,桥面高程为532.60m,在顺河方向布设了一排6根DN1500的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管道净间距为0.7m。在管道进出口设有6.0m高的混凝土挡墙,墙顶宽0.5m,迎水面坡比为1:0,背水侧坡比为1:0.3,基础埋深1.5m,嵌入基岩0.3~0.6m。在漫水桥右岸的上下游均设有C20砼重力式翼墙,翼墙顶高程为531.60m,顶宽为0.3m,高5.0m,基础埋深1.5m,嵌入基岩0.3m,上下游翼墙长5.0m。该漫水桥计划使用至2027年6月。
二、基本同意该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防冲不防淹确定,评价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十、你单位要强化安全监管,特别是在汛期视情况通行。务必于2027年7月前对该漫水桥进行拆除,恢复原河道,确保河道畅通。
附件: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工程项目临时漫水桥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