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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2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类型: 2023年决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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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 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登记。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 央、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农业农村厅、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 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 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 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区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本级的涉农违法案件办理。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3个,其中行政机构数1个,参照公务员编制机构数3个,财政补助独立事业编制机构数8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938.7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58.72万元,下降40.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相较于2022年度有所下降。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8,93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20.57万元,占97.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16万元,占2.2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 18,9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82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16,586.91万元,占87.5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938.7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58.72万元,下降40.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相较于2022年度有所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9%。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51.33万元,减少41.3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相较于2022年度有所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51万元,占1.26%;卫生健康支出79.29万元,占0.43%;节能环保支出633.4万,占3.42%;农林水支出17,366.26万元,占93.77%;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占0.8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5.74万元;占0.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支出决算为633.4万,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65.9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22.5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23.0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59.5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21.6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67.8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510.1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659.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74.8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19.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8.1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780.6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7.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5.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4.4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4.6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9.9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58.1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3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63万元,减少2.5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万元,占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7万元,占59.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26万元,上升4.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等工作开展。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病虫害防控、农产品安全抽样、动物防疫、督察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66万元,减少6.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节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0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部门督查及其他县区部门考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屠宰管理工作、农村产权改革工作、乡村振兴、农业项目等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 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22万元,比2022年增加80.58万元,增加53.14%。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工作开展,二是工作人员增加,助力项目提质增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28万元。主要用于轮作休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试点等工作等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农业执法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9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5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23年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7.65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见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综述:据每年省市下达工作任务,我区梳理工作重点,制定计划、完善应急预案,兢兢业业、提前谋划。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贴。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3年区级农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广利委办函〔2019〕14号)设立的,为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3个,其中行政机构数1个,参照公务员编制机构数3个,财政补助独立事业编制机构数8个。内部机构为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股)、计划财务股(项目投资与交流合作股)、科教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人事股)、宜居乡村与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管理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股)、产业发展与农业园区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畜牧兽医与饲料兽药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等。

(二)机构职能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承担以下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 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改官理。制定全区农业 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编制全区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 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3年底,我单位职工225位(在职职工123人,离退休人员102人)。在职职工中行政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 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2,832.16万元,全年预算收入合计18,938.73万元,决算报表收入合计18,93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20.57万元,占97.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16万元,占2.21%。

(二)支出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2,832.16万元,全年预算支出合计18,938.73万元,决算报表支出合计18,938.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1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2.22万元,项目支出16,586.91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3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人员工资每月足额发放,有效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机构运转,无违规违纪记录。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所需填报,2023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共支出232.22万元,大力推动工作开展,及时拨付相关资金,无违规违纪记录。

积极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专合社及家庭农场发展等专项业务工作开展有效推动农业产业项目发展,发展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有序开展涉农 项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批意见,及时拨付相关资金,无违规违纪记录。

2.预算管理。

2023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 条例》、广元市利州区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结合当年单位工作重点将部门整体目标,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能够细化量化。

3.财务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我部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公开、经费审核、项目验收制度,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对下达资金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基本支出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规定,进一步压减经费支出。

4.资产管理。2023年,我部门人员数量相对2022年保持相对稳定,有效进行了资产购置,且成功清理报废核销了一批废旧资产,人均资产变化不大;经过清理,我单位无闲置资产,所有资产均处于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较高。

5.采购管理。2023年,我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28万元。主要用于轮作休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脱贫地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试点等 工作等开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本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及区级财政报账制度管理。同时对各项目资金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监督检查纠偏处理、改进完善等管理活动。单位不定期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中介对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合规性内查,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单位及时召开会议,查明问题原因并计提整改建议。

2.项目执行。本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率10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目标实现。农业产品品牌化建设和培育,三品一标25个;完成瘦肉精三联卡采购1万张;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专项业务费、项目投资工作专项业务完成入库项目数量≥10个;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下沉乡镇开展安全检查次数≥12次。违法行为处置率≥98%;全年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次数0次;于2023年12月31 日前完成项目工作;利州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期限≤3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贷款基础利率)的40%。安全事故发生起数0次。群众满意度≥95%;帮扶工作人员满意度≥95%。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3年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3.52分。

(四)自评质量

单位对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所有资料均严格把关,全部均来自真实数据,所有结果均可反应单位实际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据实填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项目落实,但因外部环境等原因,部分项目存在项目推进较慢。

(三)改进建议

我部门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敦促项目实施主体递 交审核资料,加快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切实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针对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我部门将强化绩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结合实际的项目情况,准确、完整披露项目相关信息,发挥绩效管理功能。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2023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

作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50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特色经济作物(蔬菜、水果、花椒和蚕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三位协作,2023年度农业重大 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黄瓜优质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培训由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共计安排技术培训工作经费0.5万元(省农业厅拨付到位),在宝轮镇红星村蔬菜大棚生产基地实施。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用于我区推广优良黄瓜品种和绿色高产高效实用技术,具体讲是开展黄瓜优良品种示范推广、黄瓜育苗、春大棚黄瓜稀植高产高效技术和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推广及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提高黄瓜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安排3595.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科技推广项目主要是开展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 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项目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工作开展,保障全区产业发展,总体运行良好。

(三)评价选点。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农业农村局评价组主要由以下人员构成,并有着相应的职责分工。

1.项目分管领导:对项目整体情况较为熟悉,能从宏观层面把握项目方向和目标。主要负责领导和协调评价组的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和决策,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了解项目的全过程和具体细节。包括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实施过程和成果;提供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等。

3.财务人员:熟悉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能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准确评估。主要负责审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预算执行、资金拨付、支出合理性等;分析项目的财务效益,如成本效益比、投资回报率等。

4.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专业技术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负责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先进性;检查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及区级财政报账制度管理。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合法、规范、完整,可操作性强,使制定的内控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时对各项目资金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监督检查纠偏处理、改进完善等管理活动。单位不定期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中介对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合规性内查,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单位及时召开会议,查明问题原因并计提整改建议。

(二)项目完成情况。

1、推动协同合作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与宝轮镇红星村黄瓜种植业主单位协商,促进三方合作。

2、指导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技术推广

现场指导黄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示范推广优新品种、黄瓜集约化育苗技术、春大棚黄瓜稀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黄瓜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9次。

3、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各乡镇(街道)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干部和全区蔬菜种植专合社、家庭农场、蔬菜种植大户和农户参加黄瓜嫁接育苗及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和黄瓜优质高产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均分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课堂培训在宝轮镇红星村村委会,现场培训在红星村蔬菜大棚基地,2次共培训110余人次。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将掌握优新品种资源、先进栽培技术的科研教学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项目实施县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起来,使项目成果直接到达田间地头,实现重大技术的快速落地。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市级提前批和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提前批和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53 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10个,新植果树种苗1200亩。种植业 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市级提前批和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部门预算安排435.6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市级提前批和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 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 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工作开展,保障全区产业发展,总体运行良好。

(三)评价选点。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 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 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 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 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 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 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 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 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 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 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10个,新植果树种苗1200亩。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 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粮油、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将全面持续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43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30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1580亩,果树管护256亩,完成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部门预算安排581.9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 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 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 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 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 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 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 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 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 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30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1580亩,果树管护256亩,完成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粮油、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将全面持续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19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30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2900 亩,果树管护1770亩。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支出部门预算安排163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 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 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 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 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 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 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 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 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 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 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30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1580亩,果树管护256亩,完成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粮油、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将全面持续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省级 (第三批) 和市级(第二批)财政

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省级(第三批)和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71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  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49个,种植中药材40亩,果树管护650亩,建成智慧农业管理平台1个。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促进三产融合,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省级(第三批)和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部门预算安排2106.5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省级(第三批)和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 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 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 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 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 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 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 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 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30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1580亩,果树管护256亩,完成8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通过深加工等厂房建设,促进三产融合,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将全面持续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42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实施目的。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19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2900 亩,果树管护1770亩。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2.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 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部门预算安排654.1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 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 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 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 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 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 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 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 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 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 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粮油、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数量19个,种植果蔬、中药材等面积2900亩,果树管护1770亩。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种植业(含蔬菜、水果等经作等产业)基地的道路、渠系、山坪塘、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种植业基地的排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种植业抗旱、抗涝、抗灾能力,通过产业管护,进一步提高产业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和品质,通过深加工等厂房建设,促进三产融合,种植业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效果更加明显,产业发展后劲更加有力,将全面持续推动全区农业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和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相关股室将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广元市利州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广利乡振发〔2023〕42号)。严格按照《中省和市级财政 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资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拟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控保持平稳,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全部来源为上级资金,其中省级防疫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3.17万元,动物疫病防控36.1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

32.547万元。资金到位5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一是主要评价专项项目设立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设立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二是主要评价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规划是否与现实需求匹配,是否存在因规划不够合理导致项目效益欠佳的情况。三是主要评价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管理制度有悖于实际的情况,是否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四是主要评价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五是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专项管理是否合规。根据项目现场评价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汇总所有样本点情况综合分析政策整体吻合度。根据产业政策实施对象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税收增长率等情况综合判断,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为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收集带动就业户数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和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逐一对照指标解释和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自评。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合理,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控保持平稳,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区养殖业安全,增强了业主养殖信心。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 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本项目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项目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切实做好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实施进度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6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进程,结合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实际,编制了《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3.资金用途: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查、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交流实践、跟踪服务、绩效评 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培育各环节相关合理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线上学习费用不得超过培训补助标准的10%(总额不超过300元),由培训机构支付给服务提供方。省、市两级调训经费由区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培训机构。

补助标准:依据川农函〔2020〕710号精神,结合利州实际,我区2023年的指导性补助标准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0000元/ 人,农业经理人8000元/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及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3600元/人,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1600元/人。各类培训累计培训学时按《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69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和进行资金分配。各类培训累计培训学时按《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2023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 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高素质农民,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按照省厅下达我区绩效目标“培训高素质农民110人(含省、市级调训任务)”,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我区将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124人,其中,区级培训经营管理型48人、专业生产型57人;省、市级调训19人(省级调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2人、农业经理人

4人,市级调训农业经理人13人),并举办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班2个。培训高素质农民110人(含省、市级调训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85%。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下达高素 质农民培育资金43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43万元。无其他资金。本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财政资金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目前,实际支出42万元,剩余1万元。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财农〔2015〕116号)精神,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招生宣传费、场地租赁费、教材费、教学耗材费、学员学习用具费、教师讲课费、培训人员食宿补助费、参训学员食宿费、参训学员考察学习交通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等,资金安排与下达任务相匹配,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经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补贴资金情况,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以量化,契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省市区特色产业发展长期规划目标和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相对一致,产出和效果有一定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优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管理。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项目扎实有效推进。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具体实施项目。

2.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和资金使用安排明确。具有明确的工作程序,资金能足额保证。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

3.项目监管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对该项目实施全程监管。一是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及时报送开班计划,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开班申请和教学计划进行审核。二是督导培训进度。为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管,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严格验收项目,组织专家小组对培训机构进行验收,做到了规范验收,严格管理。

(二)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126人,完成培育任务的114.5%。其中省市调训19人;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苍溪县信息职业学校承担2023年区级培训任务,举办了2023年优质粮油培训班及粮油产业带头人培训班,培训了107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达到了100%。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当地需求和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提升我区高素质农民专业技能水平及经营管理能力,使农户增收明显。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高素质农民队伍规模持续扩大,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生态效益:通过培训大力推广节本高效绿色的农业技术模式,大量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实现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有效的提高了生态效益。

四、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自评,得分99分,在“资金结余”项有扣分,项目资金结余了1万元。本项目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群众切实利益需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和任务下达晚,为按期完成任务,存在学员组织困难的问题。

六、改进建议

1.建议加大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提高高素质农民的含金量,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国策落地落实。

2.建议全国尽快出台完善的高素质农民奖励、扶持办法。对已有的惠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高素质农民优先享受。特别是给予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在养老保险、学历教育、医疗保险、土地流转、农业补贴政策、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基础设施、税收减免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本项目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项目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切实做好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实施进度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3.资金使用范围。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 技示范补助和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补助。

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 322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和进行资金分配。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全区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猪稳产保供、农药残留治理、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成效突出。打造1个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推介一批主导品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5场(次)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达到90%以上。配合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开展全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织51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下达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52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下达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52万元。无其他资金。

本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财政资金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目前,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支出方向,支出2023 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知识更新骨干培训资金0.98万元,市级知识更新培训职工调训0.52万元,区级知识更新培训经费5.5918万元。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建设补助10万元,示范基地建设补助4万元、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1.2万元、聘请特聘农技员支付服务费5万元,科技示范基地标牌设立支付0.6866万元,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支出14.0965万元、技术资料印刷0.6015万元。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服务费8.4万元。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2023年全年执行数51.0764万元,达到年度下达计划资金的98.2%。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绩效目标: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打造1个标准化公益基层农技服务站,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51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招募特聘农技员5人以上;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5个;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8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项目扎实有效推进。科技教育与资环管理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实施项目。

2.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和财政局联合发文,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和资金使用安排明确。具有明确的工作程序,资金能足额保证。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

3.项目监管情况。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指导工作组,紧紧围绕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统筹种植业、畜牧、农机、渔业等行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实效。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建设了三堆镇优质粮油和宝轮镇设施蔬菜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新培育了广元市利州区鸿发家庭农场和广元市利州区赵群坤家庭农场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招募了特聘农技员5人。二是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介发布2023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广农函〔2023〕5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我区实际遴选了46项农业主推技术,发布《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推介发布2023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广利农函〔2023〕53号),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三是遴选推荐5名农技人员参加省级知识更新调训,4名农技人员参加市级知识更新调训。于今年4月,组织42名基层农技人员开展5天全脱产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培训,到汉中市等地开展实践培训,探索现代化农业产业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当地需求和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农户选用新品种新技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社会效益:促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效益: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大量减少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实现了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可持续发展指标: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可持续影响指标: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农技知识得到有效更新,在指导“三农”工作中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自评,得分96分。本项目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群众切实利益需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技人员知识储备不足、结构老化,不能很好的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二是部分种养殖户特别是新发展的种养殖户缺乏技术、管理粗放;三是项目资金有限,需要实施的内容太多不能面面俱全、无法过于细化。

六、改进建议

一是项目实施内容精准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增强他们服务三农的本领;三是加大对种养殖户培训指导的力度,让他们及时掌握最新种养殖技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提灌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53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第二批)的通知》(广财农〔2023)39号〕,下达我区提灌站建设资金100万元,新建改造提灌站≥14座。

经局党组研究,100万元提灌站建设资金拟在大荣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新建提灌站2座,分别为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和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其余12处改造提灌站通过其他项目资金或村组自筹方式解决。其中,原则上补助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55万元,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45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产业发展和农田灌溉严重缺水的地方,资金分配原则上按照项目投资总额进行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标准化电力提灌站2座,分别为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和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53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 知》(广财农〔2023〕39号),下达我区提灌站建设资金100万元,新建标准化电力提灌站2座,分别为大石镇安家湾提灌站、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其中,原则上补助大石镇安家湾提灌站55万元,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45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目招投标后的合同金额为894349.95万元(不含设计费),其中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481536.00元,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412813.95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审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合同约定,已支付项目资金764284.96元,其中大石镇安家湾提灌站支付385228.8元,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支付330256.16元,支付设计费48800元。工程审计完成后,根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具体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和安装工程等。其中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新建钢混结构水源井1座(直径φ=2.4m,深度H=8m),新建砖混泵房1座(3.9*3.3*3.3m),新建100m3砖混结构蓄水池,原有100m3出水池改造(新建梯步、清淤和外墙贴砖等),安装潜水泵1套(额定流量30m33/h、扬程59m、装机功率7.5kW),安装立式多级离心泵1套(额定流量20m3/h、 扬程248m、装机功率30kW)及控制装置,新敷设供水管道3500m ( 其 中热镀锌钢 管长2200m Φ76.1*4,PE管长1300m Φ90,1.25MPa),灌溉辐射面积800亩,灌溉作物主要为粮油类作物。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钢混结构水源井1座(直径φ=2.4m,深度H=8m),

拆除原泵房 1 座(3.9*3.3*3.3m),新建砖混泵房 1 座

(3.9*3.3*3.3m),新建100m3砖混结构蓄水池1 口,安装潜水泵1套(额定流量50m3/h、扬程40m、装机功率11kW),安装立式多级离心泵1套(额定流量42m3/h、扬程194m、装机功率37kW)及控制装置,新敷设供水管道1670m(其中热镀锌钢管长1280mΦ114.3*4,PE 管长390mΦ110,1.25MPa),辐射灌溉面积800亩,灌溉作物主要为粮油类作物。

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10月动工,2023年12月完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第二批)提灌站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 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 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施工质量、资金管理、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逐一评价。

(五)评价组织。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 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区农业农村局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落实专人加强项目实施的前中后期监管,做到项目按期完工、及时验收、决算和审计。

(二)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三级验收,验收结论全部为合格。目前,2处新建提灌站正在进行工程审计。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切实改善了项目区1600余亩粮油、果树等作物的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优化了农业种植结构,加速推动了当地水果等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同时,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农田耕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灌站 建成后,也能够与当地生态沟渠、道路、林网和塘库堰构建成湿地系统,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在维护农田生态平衡的同时,实现了农村田园景观化,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四、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情况,项目的总体评价结论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项目实施前必须经过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报区人民政府批准、财政评审、招标等程序,花费时间较长,导致该项目建 设完工时间稍有滞后。

六、改进建议

建议项目村要切实落实提灌站管护措施,指派专人管理,确保提灌站安全运行。


2023年目标价格 (稻谷) 补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提高补贴政策的挃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优粮优价”市场流通机制,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我区粮食供需结构。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此项补贴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进一步明确“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目标,对行政区划境内稻谷种植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水稻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进行补贴,种植户满意度达85%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年初预算137.09万元,后调整为134.47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补贴对象:全区涉及稻谷补贴的乡镇(街道)15个、村(社区)101个、组441个、水稻种植户14442户。

确定补贴面积标准:补贴种植面积22226.69亩,补贴标准 60.5元/亩。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目标价格(稻谷)补贴专项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乡镇组织村、组逐户核实水稻种植面积,在系统进行申报,并线上、线下以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提交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符合享受资格后再进行线上、线下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汇总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报送稻谷 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系统申报和乡镇(街道)报送的稻谷补贴种植面积核定全区2023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提交至区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

2.项目管理情况。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补贴标准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项目监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1370986元。全区涉及稻谷补贴的乡镇(街道)15个、村(社区)101个、组441个、水稻种植户14442户。补贴面积标准:补贴种植面积22226.69亩,补贴标准60.5元/亩。实际补贴资金1344712.22元,结余资金26183.78元,实际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稻谷补贴补贴计发依据为:2023年中央财补贴资金/实际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60.5元/亩。

社会效益:让农户了解了国家对耕粮食安全的重视,坚决禁止土地撂荒和“非粮化”提高了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0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村组从业人员电脑使用水平不高,造成发放时间增长。从业人员少,工作量大。

六、改进建议

无。


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提灌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99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广财农〔2023〕74号),下达我区提灌站建设资金60万元,新建改造提灌站≥12座,保灌能力≥0.48万亩,提灌站正常运行≥15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改造维修提灌站13座,分别为宝轮镇4座,大石镇2座,金洞乡1座,白朝乡1座,荣山镇1座,河西街道办事处4座。

项目资金主要支持有灌溉面积需求、建设年代较久、运行成本较高的提灌站,资金分配原则上按照各提灌站实际改造投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标准化电力提灌站2座,分别为大石镇安家湾村提灌站和荣山镇泉坝村提灌站。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99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广财农〔2023〕74号),下达我区提灌站建设资金60万元,新建改造提灌站≥12座,保灌能力≥0.48万亩,提灌站正常运行≥15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改造维修提灌站13座,其中:宝轮 镇4座,原则上补助资金9.7万元;大石镇2座,原则上补助资 金15万元;金洞乡1座,原则上补助资金6万元;白朝乡1座,原则上补助资金0.8万元,荣山镇1座,原则上补助资金15万元;河西街道办事处4座,原则上补助资金12万元;本次提灌站项目设计费共1.5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其中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和 区级3级验收6处,目前正在进行资金申请拨付。其余7处还未完全通过3级验收,因此尚未申请资金拨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提灌站建设资金60万元,新建改造提灌站≥12座,保灌能力≥0.48万亩。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改造维修提灌站13座,其中宝轮镇4座,大石镇2座,金洞乡1座,白朝乡1座,荣山镇1座,河西街道办事处4座,灌溉总面积5000余亩。

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下旬动工,2024年1月底完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第四批)提灌站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 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 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是对项目实施方式、实施进度、施工质量、资金管理、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逐一评价。

(五)评价组织。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 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 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区农业农村局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落实专人加强项目实施的前中后期监管,做到项目按期完工、及时验收、决算和审计。

(二)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其中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区级3级验收6处,其余7处大部分已通过了村(社区)和乡镇(街道)验收,但都还未申请区级验收。

(三)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将切实改善项目区5000余亩粮油、果树等作物的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速推动当地水果等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同时,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农田耕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灌站维修改造完成后,也能够与当地生态沟渠、道路、林网和塘库堰构建成湿地系统,增强

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在维护农田生态平衡的同时,实现农村田园景观化,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四、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情况,项目的总体评价结论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项目实施前必须经过项目设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项目实施方式等程序,花费时间较长,导致该项目目前还有7处提灌站还未完成3级验收。

六、改进建议

建议项目村要切实落实提灌站管护措施,指派专人管理,确保提灌站安全运行。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项目的审核,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督查;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全程跟踪集体经济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村建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白朝乡荞鱼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养鱼池建设项目。其中:修建鱼池5000平方米(含堡坎、生产便桥等);增氧设备4套;生产用房80平方米;内缘生产作业道路(宽1.5米,厚0.15米) 200米;外缘生产作业道路(宽3米,厚0.15米)200米;鱼苗(每尾0.5-1斤)1万斤。

大石镇青岭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农事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农事服务中心:修建钢结构房屋及装修454平方米;农机服务中心:修建钢结构棚75平方米;农产品加工中心:砖钢结构加工房200平方米,加工及包装设备1套,包装箱20000个,硬化院坝700平方米,配电设施1套,硬化5米宽道路30米,旧房拆除200平方米;电商平台:购买电脑1台,直播带货设备1套。

大石镇安家湾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用于盘活村闲置资产,提升鹰嘴岩休闲度假山庄、以及购买生产机械建设项目。其中:购买雷沃150型挖掘机1 台;装修餐厅、厨房170平方米;购买餐桌、椅子各15套;餐具(骨质餐桌台面(碗、骨碟、水杯、汤勺、筷架,酒杯)15套、鱼盘15个、中餐盘(炒菜)150个、中餐盘(凉菜)120个、汤盆30个);厨房设施设备1批(1.8 米操作台2个、冰柜1个、立式保鲜柜1个、对门消毒柜1个、 商用烟机1套、四格保鲜桌1套、两炒一吊灶1个);移动柴火灶10套;3P柜式空调2 台;修建小木屋8个(120平方米)、厕所2个(30平方米)、长廊60米(180平方米)共330平方米;水上游乐园池670平方米;儿童游乐设施设备1批。改建(原二层管理房)为多功能活动室240平方米;原生态路边停车位20个;天然茶吧5处160平方米;混凝土砖铺步游道1000米。

金洞长阳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农产品特色加工园建设项目。其中:场坪890平方米;基础硬化90立方米;一层厂房300平方米;二层厂房300平方米;展示厅50平方米;围墙60米;冻库2个40平方米;18平方米烘干房1个;室外高清电子显示屏1个;伸缩门5米电动大门1个;供电电缆(国标∮35铜芯电缆)220米。

龙潭乡青龙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桶装水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其中:修建100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厂房及办公室;安装200KW 的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座;新建深水井2 口(水井直径0.2米、 含水泵1 台);50万元用于桶装水厂生产运营。

荣山镇泉坝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其中:机械、电力设施:久保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1 台;轮式拖拉机1 台;旋耕机1 台;微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 台;植保无人机1 台;电力设施1套,大豆玉米播种机2 台;微耕机5 台。厂房:硬化900平方米;库房400平方米;停车房280平方米;修车房90平方米;办公室3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1 台;打印机1台;基础开挖:场地及道路开挖平整1200平方米。

三堆镇舞凤村,总投资150万元用于新建鱼塘建设项目。其中:新建鱼塘7亩;恢复耕地7亩;50万元用于建设川一机械加工企业。

万缘街道万和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用于冷仓储备厂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购买生产机械。其中:购买挖机150型1 台;购买挖机60型1 台;建设100吨冷仓储备仓库一座(含配套设施);建设电商平台、商品超市(市场)、金通工程(物流)于一体居间综合服务中心1处。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情况

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区资金组成,根据广利乡振发〔2023〕42号、43号、71号和广利农函〔2023〕185号文件精神,2023年中省项目专项资金1200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2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0万元,区级财政补助280万元。每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一次性补助150万元(中央财政70万元,省级财政40万元,市级财政5万元,区级财政35万元)。纳入扶持范围实施项目的村所在的乡镇为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牵头项目实施,编制实施方案,组织项目村按照采购程序采购必要设备和组织人员队伍培训等。

2.资金使用条件、范围、支持方式和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下达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进度拨付至项目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和与产业有关的设施设备等,资金支持方式为先建后补,资金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资金分配的原则

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区资金组成,每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0万元,省级财政40万元,市级财政5万元,区级财政35万元。

4.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区资金组成,根据广利乡振发〔2023〕42号、43号、71号和广利农函〔2023〕185号文件精神以及项目批复文件广利农函〔2023〕128号文件。


资金计划、到位和使用情况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

到位资金(万元)


资金

资金执行情况

总投资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资金


1

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荞鱼村2023年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养鱼池建设)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2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2023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3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安家湾村2023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4

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长阳村2023

年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农产品特

色加工园建设项目)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5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青龙村2023

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桶装水生产车间)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50


6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泉坝村2023

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农事服务中心)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7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舞凤村2023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50


8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万和村

2023年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项目


150


70


40


5


35

广利乡振发【2023】42号、广利乡振发

【2023】43号、广利乡振发【2023】71号、

广利农函【2023】185号


150


100%


142.5


5.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下达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进度拨付至项目村。资金拨付由局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所有支出均以转 账方式进行,在具体支付时,具备了资金发票、合同、验收清单 等相关材料,手续完善,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 及时,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涉及7个乡镇8个村,目前项目资金完成拨付96%,主要用于现有集体经济项目的新建和扩大再生产等。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2024年6月底全面完 成8个村的建设任务。

2.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8个村已经乡镇(街道)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严格按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标准和政策依据编制,项目批复开工后,各项目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在完成村自验、乡镇(街道)初验后申请区级验收。

二、评价实施

在项目完工后首先由村自验,公示自验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再报乡镇初验;待初验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请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组织部、区财政局、项目村所在的乡镇和项目村项目验收小组进行及时验收,验收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同时形成验收报告,并将验收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报账(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决算资 料等)。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项目的审核,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乡镇组建项目指导监督小组,全程跟踪本辖区集体经济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村建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已建立的广元市利州区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成员部门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组建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参加的扶持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组建项目指导监督小组,全程跟踪集体经济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纠正资金使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村建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2.加强工作指导。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举办专家讲堂、业务培训,对乡镇负责村集体经济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项目实施村提供必要的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政策宣传、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同时,每个乡镇须落实一名专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员,负责本区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具体指导、案例收集上报、经验成果总结推广等具体工作。

3.加强人员保障。结合农民工党建,狠抓返乡优秀农民工回引工作,把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发展为党员,为每个村培养2-3名后备力量,建强村级领导班子。开展针对性系统性培训,让村干部、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等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行家里手”。持续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领头羊”,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带头作用。

4.加强资金筹集。通过政府投、部门帮、社会筹等方式做大集体经济发展“本金”。区财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有关乡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同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体经济建设发展。

5.加强绩效考评。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基层党建任务考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二)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涉及7个乡镇8个村已于2024年6月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拨付率96%,执行县级报账制,相关程序完善中,余下尾款待相关村资料完善后完成支付。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项目完工后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带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加,人均收入提高。

3、可持续发展指标。项目完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当地人均收入持续增加。

4、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完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显著,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很高。

四、评价结论

项目方案总体可行,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54号)文件精神,我区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2.指导实施。政府负责补贴政策的落实接统一补贴标准和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上级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计1480.08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改革工作,规范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农户满意度达85%以上。

2.明确补贴对象:行政区域内所有耕地,但不包含下列三种情况:(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2)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3)1年以上抛(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全区涉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乡镇(街道)17个、村131个、组687个、补贴农户45046户。补贴面积:补贴面积161325.46亩。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宣传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时通过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社会公布,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乡镇(街道)要将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为实现“藏粮于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2)核实补贴耕地面积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际耕地面积的终审确认。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耕地面积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乡镇(街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 的汇总、审核、确认并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导出数据。将纸质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

(3)补贴资金发放

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确认实际耕地面积基础上,要建立分村、社的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实际耕地面积,通过《广元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到享受补贴的种植者。

(4)补贴农户确认和资料归档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登记享受补贴农户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卡号、联系方式,受补贴农户需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各地要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实现乡镇(街道)有耕地核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镇(街道)耕地面积核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局保管。村级到户补贴清册一 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2.项目管理情况。实际耕地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补贴标准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项目监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计1480.16万元。全区涉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乡镇(街道)17个、 村131个、组687个、补贴农户45046户。补贴面积:补贴面积 161325.46 亩,实际补贴资金 14800840.67 万元,结余资金1059.33元,实际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计发依据为:2023年中央财补贴资金/实际耕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 为91.745元/亩。

社会效益:让农户了解了国家对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的重视,坚决禁止土地撂荒和“非粮化”提高了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0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村组从业人员电脑使用水平不高,造成发放时间增长。从业人员少,工作量大。

六、改进建议精简申报流程。


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下达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总计82.11万元。根据资金安排,我区计划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15台套以上,受益农户162户以上。

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实施范围覆盖利州区14个乡镇(街道),资金规模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限额内执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15台套以上,受益农户162户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补贴资金申报:本人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供的资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查表和购机者身份证明、购机发票原件、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等,实行牌证管理 的机具还应提交区农机监理站出具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原 件或复印件等。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购机者提供的申请资料,如实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查表”。为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或“不跑路”,区农业农村局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和大力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 等信息化技术。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购机者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申领实行“先申请再建设、经验收才补贴”的程序进行。

补贴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我区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548 台套,受益农户481户,完成补贴资金43.6177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明确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机具548台套,受益农户481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 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是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进度、资金管理、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逐 一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切实实施好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进一步简化补贴办理手续和减轻购机者负担,2023年我区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我区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548 台套,受益农户481户,完成补贴资金43.6177万元。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完成后,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农机装备结构水平,为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全区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助力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评价结论

根据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情况,项目的总体评价结论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补贴机具补贴额较低,导致群众购机积极性不是很高。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利州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我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高产、优质、经济、环保”的要求,持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替代部分化肥,提升施肥减量化、轻简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提高化肥利用率,  减少不合理化肥使用,降低农民用肥成本,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全区开展田间肥效等田间试验

1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48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3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资金到位省级财政资金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100%。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全区开展田间肥效等田间试验1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48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3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科学施肥促进降本增效,农户对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满意度>90%,全区化肥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是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进度、资金管理、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逐 一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建立肥料利用率示范区、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有机肥及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化肥使用量的监测;技术培训指导;资料归档、 工作考评等。

(2)实施流程。是因地制宜,注重实际。拟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申报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按常规程序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管理专帐,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帐制度管理。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田间肥效等田间试验1个,完成农户施肥调查48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3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2.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重点突出,注重绩效。摸清耕地养分。综合作物养分需求、土壤养分供应和肥料效应参数,优先考虑磷、钾配比,统筹基肥追肥比例,参考氮肥定额用量,制定不同作物肥料配方,向社会发布肥料配方,在大小春用肥关键时节,制定发放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施肥配方建议卡,提高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施肥水平。为农民提供简便、快捷、有效、实用的技术服务,努力解决推荐施肥最后一公里技术难题。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持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替代部分化肥,提升施肥减量化、轻简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不合理化肥使用,降低农民用肥成本,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为A级。只要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一次性补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补助对象为我区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种植户。特制定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种植户23220户。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总资金170万元,实际补贴面积

45922.34亩,补贴标准:37.01元/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上级下达补贴资金1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明确补贴对象:我全区涉及乡镇(街道)13个、村97个、组539个、种植户23220户。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总资金170万元,实际补贴面积45922.34亩,补贴标准: 37.01元/亩。

二、评价实施

(一)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民,流转土地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补贴面积。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组按照2022年玉米实际种植面积认真开展补贴面积的到户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 准确、完整、无误,同时要对辖区内核实的面积负全部责任。

3.操作程序。由村、社(组)据实申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测算补贴 标准后进行公示,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到种植农户,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发放补贴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村、社(组)据实申报,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核实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后进行公示,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到种植农户,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发放补贴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项目管理情况。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补贴标准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项目监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下达资金170万元。我全区涉及乡镇(街道)13个、村97个、组539个、种植户23220户。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 贴面积统筹确定,总资金170万元,实际补贴面积45922.34亩,补贴标准:37.01元/亩,实际补贴资金1699585.81元,结余资金414.19元,实际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2.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让农户了解了国家对耕粮食安全的重视,坚决禁止土地撂荒和“非粮化”提高了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村组从业人员电脑使用水平不高,造成发放时间增长。从业人员少,工作量大。

六、改进建议

无。


2023年种粮大户资金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五批、第六批)分配》(川农财〔2023〕13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利州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指导实施。政府负责补贴政策的落实接统一补贴标准和大户种植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3.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改革工作,规范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农户满意度达85%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58.6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全区涉及种粮大户补贴32户,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补贴标准,总资金586950元,补贴种植面积5869.5 亩,补贴标准100元/亩。

二、评价实施

(一)在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补贴对象需达到作物种植 面积(不含复种面积)。门槛为适度规模上传经营者30亩以上。

(二)申报补贴的新型经营主体是依法登记注册。

(三)申报补贴的新型经营主体需要提供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附与当年度种粮面积相符的购买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原始发票或收据,防止“垒大户”现象发生。

(四)按规定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申报登记及面积核实。凡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种粮大户,均需在当年种植季节播种后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申报。种粮大户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利州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村委会需在《申报表》上签注审核意见。申报结束后,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从事种粮补贴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组干部为成员的种粮大户补贴复查小组,对所辖区域内的种粮大户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确保所申报的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乡镇(街道)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分别审核,并各自单独申报种粮大户。复查小组相关人员需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街道)对种粮大户自行申报的种植面积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公告公示。由乡镇政府将面积核实结果进行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植面积、作物名称等,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确定后,乡镇(街道)将《利州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利州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利州区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与植保植检站。

(3)面积复核。各乡镇(街道)核实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保存好有关资料备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乡镇(街道)登 记核实备案的种植面积相关资料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乡镇(街道)。

(4)汇总兑现。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审核汇总,按下达资金总额测算补贴标准,报区财政局审批。在12月底前将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发放到种粮大户,对种粮大户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2.项目管理情况。实际耕地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补贴标准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项目监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3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58.695万元,补贴种植面积5869.5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实际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一次性种粮补贴补贴计发依据为:2023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大户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100元/亩。社会效益:让农户了解了国家对耕粮食安全的重视,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代耕代种、稳定粮食及扩 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了惠农政策的知晓率。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面积核实难度大。

六、改进建议无。


利州区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专项

资金(小麦一喷三防"任务)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植保理念,依照“提质扩面,整村推进,规范管理,加快发展”的原则,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发展思路,以减少用药、提高防效、降低成本、保护环境、保障丰收为目标,以集约项目、整合资源、优化技术、创新服务、规范管理为抓手,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促进我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1.水稻统防统治8.8万亩次。

2.统防统治示范区比农民自防区平均每亩减少1-2次用药,农药使用量减少10-20%,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水稻病虫危害总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防治效果平均提高10%以上;平均每亩减损增产10%以上,每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

3.在统防统治区实现“四无”“一增”目标,即服务区内无人畜中毒事故、作物无药害发生、农田无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稻谷无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服务面积内每亩减损增效150元以上及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90%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2023年上级下达44万元资金。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43.65万元,结余资金3500元。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水稻水稻统防统治8.8万亩次。服务区内无人畜中毒事故、作物无药害发生、农田无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稻谷无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服务面积内每亩减损增效150元以上及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90%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 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水稻水稻统防统治8.8万亩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统防统治示范区比农民自防区平均每亩减少1-2次用药,农药使用量减少10-20%,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水稻病虫危害总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防治效果平均提高10%以上;平均每亩减损增产10%以上,每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不合理农药使用,降低农民用农药本,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为A级。只要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农田地膜规范使用、有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健全地膜回收体系、地膜残留监测体系;改善全区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区乡村生态振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农膜科学使用。在全区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5万亩, 全生物降解地膜0.5万亩。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地膜回收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区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2.加强技术推广。在项目区以主要农业生态区类型和主要作物为重点,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适应性评价,探索适宜于利州的地膜科学使用模式,积极开展地膜回收模式探索,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上级下达资金10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单位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改革工作,规范农业补贴 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农户满意度达85%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地膜回收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 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中央资金105万元,其中,使用符合规定的加厚高强度地膜”环节中央资金73.5万元;回收体系建设环节中央资金21万元;地膜残留监测及项目效果评价、宣传培训环节中央资金10.5万元。分别占中央资金总额的70%、20%和10%。符合按照《2023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补助标准的相关要求。

2.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践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项目监管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工商、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协助推进项目实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细落小工作措施,确保全 面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中央财政农业 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和《2023年四川省地膜科学回收使用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补助方向不变,补助标准不降。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地膜 销售回收台账,全面掌握地膜销售、使用和回收情况,及时分析动态变化。深入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地膜产品质量抽检,加强地膜使用控制,落实各主体回 收废旧地膜的法律责任。

(二)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5万亩。

2.经济效益

地膜覆盖具有蓄水保墒和提高地温、减少杂草生长等作用。 通过覆膜,预计可使农作物平均增产10%以上。

3.社会效益

项目开展的宣传培训,可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废旧地膜造成危害的认识,提高其自主捡拾回收地膜的意识,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有重要意义。

4.生态效益

加强地膜回收利用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降低废旧地膜对土壤造成的污染,改善全区农业生产生态环境。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0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

阻截防控)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阻截防控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开展重大植物疫情监测和专项调查,构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提升我区检疫性有害生物 监测能力;开展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及示范,带动全区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防控全面开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开展红火蚁植物疫情监测调查

1.2万亩次、建立红火蚁疫情监测点80个(经开区建立50个,利州区与经开区红火蚁发生地相邻区域建立30个)。建立1个疫情阻截防控示范区1个;开展0.4万亩次的检疫性病虫害统防统治。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上级下达资金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开展红火蚁植物疫情监测调查1.2万亩次、建立红火蚁疫情监测点80个(经开区建立50个,利州区与经开区红火蚁发生地相邻区域建立30个)。建立1个疫情阻截防控示范区1个;开展0.4万亩次的检疫性病虫害统防统治。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植物疫情监测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 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植物疫情监测和植物疫情防控处置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2、实施流程。是因地制宜,注重实际。拟定项目 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申报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按常规程序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特点: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管理专帐,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帐制度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采购服务,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完成后由两级验收,验收合格,中标企业申请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按照合同约定,由财政直接向企业支付。

(三)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红火蚁植物疫情监测调查1.2万亩次、建立红火蚁疫情监测点80个。建立1个疫情阻截防控示范区1个;完成0.4万亩次的检疫性病虫害统防统治。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对红火蚁监测及防控,减少红火蚁对农作物的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和人畜生命安全,确保粮食单产比面上大面积增产20%以上。

社会效益。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率和利用率,确保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我区农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重大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3.生态效益。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可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生态效益显著。改善土壤团粒结构,降低水土流失,使土壤水、肥、气、热协调,得到有效利用。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完成后将提高农户对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辨识和 防治能力,有效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保护我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安全,提升农产品产值,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绿色发展,疫情处置率达到100%。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5分,评估等级为A级。只要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植检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专职植检员数量有限,基层兼职植检员力量更为薄弱。

六、改进建议

整合植检机构,加强技术力量建设,提高植检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大植检技术装备的投入,引进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防控经费的投入,确保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切实抓好我区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推进油菜扩种任务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 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 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农函〔2023〕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油菜轮作、大豆复合种植)实际,制定《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补助对象。2023年大豆复合种植、油菜轮作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对大豆复合种植、油菜轮作分别给予150元/亩的补助。

3.补助方式。采用物化补助、现金补助。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125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2023年全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轮作油菜3万亩,复合种植大豆4.5万亩。围绕稳定粮油产量主线,按照全市优质粮油全产业链工作要求,集中连片打造粮经复合示范片和油菜观光园区,全区整体推进,集中连片打造油菜净作示范片。围绕以撂荒土地复耕和培育种粮大户为抓手, 以及油稻两熟轮作和玉-油等轮作;大豆重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幼龄果(桑)园套作等技术模式。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属于中央下达财政资金,无申报。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11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及时有效性,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单位设立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2023年全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轮作油菜3万亩,复合种植大豆4.5万亩。围绕稳定粮油产量主线,按照全市优质粮油全产业链工作要求,集中连片打造粮经复合示范片和油菜观光园区,全区整体推进,集中连片打造油菜净作示范片。围绕以撂荒土地复耕和培育种粮大户为抓手,以及油稻两熟轮作和玉-油等轮作;大豆重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幼龄果(桑)园套作等技术模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全区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项目监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主体面积、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扩种油菜3万亩,复合种植大豆4.5万亩。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2023年扩种油菜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每亩补助150元的种子、肥料及社会服务等。

社会效益:让农户了解了扩种油菜试点工作政策,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生态效益: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料等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微生物肥料,层层建立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以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推动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0分,评估等级为A级。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无。


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

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守牢建好“天府良田”扎实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3〕10号),利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改造提升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建设范围涉及大石镇安家湾村、光荣村、青岭村、五一村、小稻村,三堆镇白岩村、羊盘村,荣山镇泉坝村、中口村等3个乡镇11个村。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其中田型调整0.2万亩,地力培肥1.4万亩。新建1.5米高土石结合梗46613.94m3,新建蓄水池5 口,整治山坪塘5座,新建节水灌溉管道1260米,新建下田坡道589处,新建竣工公示牌3个,新建单项标识牌18个。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9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本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  通知》(广利财农下〔2023〕支农2号),利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5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81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中、省补助1400元/亩的标准,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下达中省补助资金为22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项目于2023 年5 月30 日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以广农函(〔2023〕103号)批复,批复建设内容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型调整2000亩,地力配肥1.4万亩,新建蓄水池5座,节水灌溉管道1260米,整治山坪塘5 口,新建下田坡道589处,竣工公示牌3个,单项标识牌18个。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59万元、省 级资金118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2340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中省资金1059万元、省级资金118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项目应付资金(合同价款)2159.38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1594.2万元,拨付比例74%。项目资金拨付均按合同约定支付到位,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支付规定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都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建设范围涉及大石镇安家湾村、光荣村、青岭村、五一村、小稻村,三堆镇白岩村、羊盘村,荣山镇泉坝村、中口村等3个乡镇11个村。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其中田型调整0.2 万亩,地力培肥 1.4 万亩。新建 1.5 米高土石结合梗 46613.94m3,新建蓄水池5 口,整治山坪塘5座,新建节水灌溉 管道1260米,新建下田坡道589处,新建竣工公示牌3个,新建单项标识牌18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梳理工作内容与成果要求,设定合理目标和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 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建项目申报、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评审与审批等。按照确定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开展验收的流程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从总则、规划编制、项目设计与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运行管护、监督管理等七方面明确相关要求。

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第三方服务单位,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程序合规合法。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是强化项目督导,狠抓项目管理。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一方面建立项目调度制度。实现高位调度、定期调度和精准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调度管理,对项目进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另一方面监管方式多样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内容量多、点散、面广,与农民群众日常生产息息相关,监管方式采取部门联合监管、逐级多位监管开展。二是强化过程监管,狠抓质量管控。通过抓源头、盯原料;抓施工、盯过程;抓全程、盯隐蔽的工作要求,严格责任管理和质量管控,实现项目建前、建中、建后全程管控,确保工程高质量实施。

(四)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了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的任务。

(五)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显著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增加项目区群众收益。

(2)社会效益。项目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和灌溉保证率,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及干旱缺水问题,促进本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区的建设有助于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种 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实现农民增收创造有效途径。

(3)生态效益。项目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及田间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水利灌溉排洪(涝)、机耕道等工程措施,实现高效农田生态系统。项目实施后大大提高了项目区内排洪(涝)能力,起到改良土壤、美化环境的作用,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

四、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1.6万亩改造提升建设任务,按照预期绩效自评指标综合评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时间紧程序繁琐。按照文件要求,项目需当年立项、当年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但在实际工作中,涉及测绘设计、设计方案评审、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多个环节,程序繁琐耗时多。施工时间,受农时季节影响大,施工进度得不到保障。

二是项目占地没有补偿,部分群众抵触施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挖沟、修路、打井、建桥等工程需要占用部分耕地,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公益项目,没有占地补偿,且受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限制,大部分村已没有机动耕地对占用农民的耕地进行调补,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群众不配合施工建设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是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管护资金落实困难。中央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为一次性拨付,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属地管理,后续管护资金中央财政不再投入,地方财政尤为困难,落实难度较大。

六、改进建议

1.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前期设计要求配套措施内容较多,并且基本上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需求,但是受项目资金的限制导致需要配套的田间配套渠系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建议下一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改造提升项目中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

2.项目建后管护方面,由于项目后期维护需求量较大,且农 户自己维修成本较高,因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能够持续产生效益,降低群众负担。建议下一步适当增加项目后期管护经费比例。

3.尚未覆盖高标项目的农田均属落差较大的梯形耕地,存在挖方、填方及田埂砌石的工程很大,且不易大型机械机具作业。因此,按照目前高标准的亩均单价无法在这种地形实施高标准项目。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单价。


广元市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土壤普查办下达给我区实际工作任务,利州区土壤普查预设样点共519个,其中表层样点493个,剖面样点26个。我区严格落实各级要求,大力宣传提高三普工作知晓度,积极开展土壤三普各项工作,紧盯各阶段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的相关要求,对点位的实地踏勘、外业采样、质控要求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利州区土壤普查预设样点共

519个,其中表层样点493个,剖面样点26个。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土壤普查经费中省资金24万元。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9号),下达2023年中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4万元用于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49号),下达我区下达2023年中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4万元用于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目前已按照合同全部支付。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 质控;

2、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

实基础。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是以计划标准作为绩效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是 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标准。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目标,依据规范的程序,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成立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职能职责、运行机制,有效推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项工作。二是组建由区三普办、乡镇(街道)一线农技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助采样队进行沟通协调,落实表层采样质量控制及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成立广元市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  家组,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四是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四川省地质矿产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为联合体,作为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方作业单位。主要内容涵盖外业采样、样品风干及转运、样品检测、成果编制等普查全过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程序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工作,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1+11)》及《广元市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方案》,成立外业调查采样组及质控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我区各阶段质控任务和目标,抓好内外部质控及项目监管工作。

(四)项目完成情况。

外业调查采样工作于2024年1月底按照要求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并顺利通过自验。按照合同约定已拨付24万元中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五)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土壤普查成果的应用,为农事综合服务提供基础,有利于农户、家庭农场、服务组织等更好了解土壤情况,配合农业种植等推进,进一步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脚步。减少资源浪费,引导农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地增加标准化生产种植区域与面积,结合土壤信息,采用先进农作技术,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生产的节本增效。应用大数据平台,实现土壤数据数字化,与今后数字农业发展接轨,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土壤普查成果得到合理应用后,可以采用互联网共享的方式,通过“云+端”的方式进行共享接入和使用, 更好的存储和管理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同时满足个性化工作开展和数据挖掘利用的需要,为摸清土壤质量家底,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土壤普查成果得到合理应用后,有效改善

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对土壤质量进行改良提升,有效改善区域土壤沙化、盐渍化严重的环境问题,为区域绿色产业、生态建设和环境美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4)可持续效益:项目所依据的宏观政策具有可持续性,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能够确保项目产出与效益有机结合,群众利益最大化。

四、评价结论

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实施,按照预期绩效自评指标综合评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土壤普查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财力困难,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普查工作的进展缓慢,甚至无法按时完成。

2.由于公众对土壤普查的认识不足,参与度较低,导致普查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受到影响。

六、改进建议

1.加大对土壤普查的经费投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应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土壤普查工作,共同推动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2.加强土壤普查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壤普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土壤普查工作,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2023年耕地质量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的通知》(川耕肥函〔2021〕14号)、《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川财函〔2019〕)51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摸清我区耕地质量家底,查明耕地质量现状,针对性提出耕地土壤培肥改良与治理修复对策措施和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4个耕地质量调查点的田间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工作;建设和维护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续建3个已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管护。下达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专项资金15.9万元,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点位34个、耕地质量监测 点位3个、耕地质量数据库变更评价与成果编制1个,资金全额 到位。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4个耕地质量调查点的田间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工作;建设和维护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续建3个已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管护。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5.9万元。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项目名称

资金类别

资金计划(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

下达时间

到位资金(万元)

资金到位率

资金执行情况

(万元)

耕地质量监测

省级资金


15.9

川财农〔2023〕 89号

2023.8.18


15.9


100%


15.58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支付规定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都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在全区布设34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开展田间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工作,编制《利州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二是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续建3个监测点开展田间试验工作,包括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植株与土壤养分及重金属含量等,完成成果编制。

2.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和满意度指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来衡量工作完成情况。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耕地质量监测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更新评价实施方案》,梳理工作内容与成果要求,设定合理目标和指标。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田建设与农村能源事务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技术专家组。

2.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全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布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点、措施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要求的目标任务。

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两部”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禁克扣和挪用。

4.加强质量控制。在工作开展的各阶段,采用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指导等方式组织技术专家对本区域内固定点监测、样品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质控,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质控工作,完点年度项目质控报告。

5.建立档案制度。按照项目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有关数据资料,搞好档案管理,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二)项目完成情况。

耕地质量监测项目已于2023年12月中旬完成了耕地质量调查点采样,农产品长期定位监测点田间试验、样品采集,并出具了报告,完成了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工作前期资料收集,完成了合同约定阶段性内容,拨付资金4.674万元,拨付率30%,按照合同约定余下尾款于2024年1月完成项目要求全部内容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对土壤理化性状和生产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作物产量与土壤养分消长规律,科学制定施肥措施、有效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为我区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生态效益。根据监测结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利用耕地。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 对监测区域耕地提出具体改良培肥措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显著,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很高。

四、评价结论

耕地质量监测点已完成2023年度合同约定内容,资金拨付合规。自评得分9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推进工作压力大。

六、改进建议

山区丘陵地带地块分散,点多面广,增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023年产地环境协同监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S〔2023〕122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84号)要求。广元市利州区共布设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位4个,其中1个位于宝轮镇、2个位于荣山镇、1个位于三堆镇,点位编号分别为XTJC0767、 XTJC0768、XTJC0769、XTJC0770,其中XTJC0767、XTJC0768和  XTJC0769三个点位位于旱地,XTJC0770点位位于果园中。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次广元市利州区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位共4个,点位编号分别为XTJC0767、XTJC0768、 XTJC0769、XTJC0770,每个点位均1份土壤样品及对应点位上的农产品。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下达财政专项资金0.8万元。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资金 类别

资金   计划   (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


下达时间

到位资金(万元)


资金  到位率

资金执行情况

(万元)


耕地质量监测

省级 资金


0.8

川财农〔2023〕 89号


2023.8.18


0.8


100%


0.8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支付规定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都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产地环境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梳理工作内容与成果要求,设定合理目标和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耕地质量监测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全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布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点、措施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要求的目标任务。

2.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两部”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禁克扣和挪用。

3.加强质量控制。在工作开展的各阶段,采用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指导等方式组织技术专家对本区域内固定点监测、样品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质控,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质控工作,完点年度项目质控报告。

4.建立档案制度。按照项目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有关数据资料,搞好档案管理,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二)项目完成情况。

产地环境监测项目2023年9月完成点位布设、实施方案编制;2023年10月开展样品采集及检测分析;2023年11月完成数据分析、汇总;2023年12月完成数据报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要求全部内容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一次性支付项目资金0.8万元。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对土壤理化性状和生产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作物产量与土壤养分消长规律,科学制定施肥措施、有效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为我区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跟进产地环境协同监测,保障粮食安全。

2.生态效益。根据监测结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利用耕地,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监控。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对监测区域耕地提出具体改良培肥措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显著,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很高。

四、评价结论

产地环境监测项目已完成2023年度合同约定内容,资金拨付合规。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推进工作压力大。

六、改进建议

山区丘陵地带地块分散,点多面广,增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农情统计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内容。二是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确定各项目分类使用资金额度。三是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四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各项目单位、部门按要求开展项目工作。五是开展项目日常指导、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99 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项目单位具体情况实行拨付制和报账制。资金支持的条件:本项目须符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样本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

〔2023〕552号)的规定,有条件有能力完成各项农业监测任务。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开展农业统计监测的工作量。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设立食用菌监测点1个;区域内生猪规模场全覆盖等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周监测;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情况、1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调查等农业综合统计调查。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 本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该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涉及单位自筹和其它渠道资金。资金到位。已全部到位。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已支出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价格周监测资金1.2万元。杨帆家庭农场食用菌监测资金0.66万元,和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开展的区内生猪规模全覆盖统计监测、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情况调查监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等资金2.76万元尚未支付。该项目资金使用采用拨付方式的包括食用菌监测点和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价格周监测两项,上述两家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开展统计监测人员补助和相关办公费用,由区农业农村局与上述单位签订农产品监测协议后进行支付,其余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开展的监测统计工作经费实行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都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按照工作日历,及时、完整、准确报送数据;掌握样本点日常生产统计数据,分析评价全省农业生产发展态势;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项目主要申报内容为设立食用菌监测点1个;区域内生猪规模场全覆盖等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周监测;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情况、1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调查等农业综合统计调查。已按项目要求在杨帆家庭农场设置食用菌监测点1个,在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价格周监测,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开展区内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情况调查监测和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等业务工作。目前,项目要求的所有统计监测任务已经按要求全面完成。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本次项目自评步骤。一是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是各项目单位自行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三是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四是项目单位开展有关问题整改。

2.项目绩效自评方法。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全面检查对照打分。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本项目主要用于各项目实施单位人员补助、培训费用、办公耗材等方面的支出,且支付金额较小,不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情况。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二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时效等方面的要求。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加强检查督促。五是开展阶段性工作验收和绩效考核。

(三)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包括川陕甘农产品交易中心农产品价格周监测,杨帆家庭农场食用菌定点监测,和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开展的区内生猪规模全覆盖统计监测、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情况调查监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等工作已经全面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数量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经过项目主管部门考核,符合省农业农村厅的各项要求。该项目不存在资金结余,未支付的项目资金2.76万元所对应的工作量已经全部完成,下一步及时完成资金支付。本项目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主要为全省分析评价全省农业生产发展态势提供相关农产品产量、价格等数据支持,主要体现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本项目资金拨付存在一定延迟。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项目合规有序推进。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3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为具有联农带农、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实体经营主体,范围涵盖固定资产贷款和特定产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方式为按照规定比例给予贴息补贴。资金分配的原则是优先支持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考虑因素包括项目的产业带动作用、社会经济效益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农业经营主体在特定期间内的产业发展相关贷款进行贴息补贴,引导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项目资金申报,经省级、市级相关部门批复,明确了资金额度和使用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 生预算调整情况。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资金计划。全区计划投入资金76.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6.20万元。

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全区资金到位76.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到位76.2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

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全区资金支出76.20万元,其中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76.20万元、茶叶等产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76.20万元。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支付范围、标准、进度和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补贴发放,提高农业企 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等,且绩效目标进行了量化细化,制定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经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能够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二、评价实施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文件、资金使用记录等,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实施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发放和监督等环节,流程规范有序。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如招 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规范,项目公示制落实到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手段,加强项目监管。监管程序严格,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均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结余合理,无违规记录。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任务量完成度高,质量标准符合要求,进度计划按时推进,成本控制有效。

(五)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看,降低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增值;社会效益方面,带动了农民就业和增收,提升了农村经济活力;生态效益上,推动了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效益显著,为农业产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

综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总体评价良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对政策了解不深入,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六、改进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知晓度和申报能力;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是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区供销社联合 社协同推进。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川农函﹝2023﹞407号),结合利州区农业现状和需求,经充分调研论证,选定以水稻、小麦为对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中央财政投入293万元,支持水稻、小麦“耕、防、收及农药包装回收”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支持方式为财政补助与服务主体自筹结合,财政补 助不超服务成本30%,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资金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量服务主体能力、面积、质量及项 目区实际需求等因素。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在利州区范围内,对2.9441万亩水稻、小麦实施“耕、防、收和农药包装回收”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其中水稻0.5951万亩、小麦2.349万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编制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向上级部门申报29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经审批,资金如数批复到位。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

计划金额(万元)

到位金额(万元)

到位率

使用金额(万元)

使用进度

中央财政资金

293

293

100

293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做到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量化细化情况:水稻病虫害防治0.563万亩、水稻收割

1.24万亩;废弃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回收1.21万亩;小麦 机耕2.4万亩,病虫害防治3.1万亩,小麦收割2.4万亩;废弃农药(瓶)袋包装回收3.1万亩。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3年 10月完成服务主体遴选,2023年10月完成服务协议签订,2023年10月全面开展服务,2024年6月开展项目验收。

2.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基本相符,申报目标设置合理可行。通过项目实施,预计项目区水稻、小麦每亩增加产量5公斤,增加产值82.4348万元,同时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方面也能取得显著成效。

二、评价实施

1.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财务凭证等。采用对比分析法,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目标进行对比;采用问卷调查法,了解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采用实地调研法,查看项目实施现场和服务效果。

2.项目绩效自评方法。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全面检查对照打分。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 副组长,区财政、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流程包括服务主体遴选、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实施、初验、验收等环节。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建立服务台账。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服务对象反馈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四)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完成情况:各项服务任务均按计划完成,其中水稻病虫害防治完成0.563万亩,水稻收割完成1.24万亩;小麦机耕完成2.4万亩,病虫害防治完成3.1万亩,小麦收割完成2.4万亩;废弃农药包装(瓶)袋废弃物回收完成3.1万亩。

2.质量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达到预期标准,水稻、小麦产量和品质有所提升。

3.时效完成情况: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4.成本控制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未出现超支现象。5.资金结余情况:项目资金无结余。

6.违规记录:无违规记录。

(五)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区水稻、小麦每亩增加产量5公斤,增加 产值82.4348万元。

2.社会效益:实现土地集中、服务集中,提高了作业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培养了高素质农民,促进了规模化水平提高,保证了生产效果,增加了就业,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抑制了耕地撂荒现象。

3.生态效益:推广绿色防控病虫害等节本技术,减轻了面源污染程度,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废旧农药包装回收利用,减少了白色垃圾对土壤的危害,促进了资源循环利用。

4.可持续效益:建立了一支过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领导机构,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5.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

四、评价结论

利州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小麦)实施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服务效果显著,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服务主体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对项目的了解和参与度不高。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对服务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生猪出栏奖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 〔2023〕43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文件精神,2022年超额完成生猪出栏省级激励奖补发展资金由各市级统筹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包括生猪生产条件改善、现代设施装备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完成对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动物疫病防控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文件,下达 财政专项资金47.02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项目名称

资金类别

资金计划(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

到位资金(万元)

资金到位率

资金执行情况

(万元)


生猪出栏奖补


省级资金


47.02

川财农

〔2023〕89


47.02


100%


47.02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9〕187号)等支付规定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都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完成对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动物疫病防控补助。

2.完成对2022年、2023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补助。

3.开展生猪养殖户养殖、防疫技术培训。4.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设置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根据预期指标值来指导实际完成指标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全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细化布点,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点、措施具体。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要求的目标任务。

2.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两部”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严禁克扣和挪用。

3.建立档案制度。按照项目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有关数据资料,搞好档案管理,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二)项目完成情况。

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生猪出栏奖补)项目已对3个国家级生猪出栏激励奖补项目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0个省级生猪出栏激励奖补项目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等进行了奖补和相关费用支出,共拨付资金47.02万元,拨付率100%。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稳定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提升国家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引领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现代化发展,确保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有量50个,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3万头以上,实现全年出栏生 猪20万头以上。

2、生态效益。指导养殖户资金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包括生猪生产条件改善、现代设施装备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进一步降低了全区动物疫病传播风险,降低疫病发病率,减少了生态环境污染,减少老百姓损失。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养殖户的信心,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很高。

四、评价结论

生猪出栏奖补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拨付合规。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无。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渔政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内容。二是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确定各项目分类使用资金额度。三是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四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各项目单位、部门按要求开展项目工作。五是开展项目日常指导、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00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3〕82号)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项目单位具体情况实行拨付制和报账制。资金支持的条件:本项目须符合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关于印发《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渔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及设备主要规范(试用)》的通知(农长禁捕专〔2022〕1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我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 渔政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农函〔2022〕510号) 文件的规定,有条件有能力完成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任务。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实际安装监控数量与配套系统设备数量。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安装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1KM)21套、热成像双光谱球机(500M)7套;建设数据中心

1套;建设软件平台1套;建设指挥中心1个;运行维护3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 本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该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涉及单位自筹和其它渠道资金。

资金到位。已全部到达区级财政。

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正在申请拨付,实行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都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安装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1KM)21套、热成像双光谱球机(500M)7套;建设数据中心1套;建设软件 平台1套;建设指挥中心1个;运行维护3年。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实现重点水域全时段在线监管,提升渔政执法能力,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项目主要申报内容为安装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1KM)21套、热成像双光谱球机(500M)7套;建设数据中心1套;建设软件平台1套;建设指挥中心1个;运行维护3年。2024年6月底已按项目要求完成热成像双光谱网络云台28套采购。目前,项目正在推进。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提升渔政执法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1.本次项目自评步骤。一是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是各项目单位自行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三是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2.项目绩效自评方法。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全面检查对照打分。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  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编制实施方案。二是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三是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四是实施方案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备案。五是公开公示和招标。六是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项目公示制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一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时效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三是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监督。

(四)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7月完成,按照程序进行资金拨付,本项目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主要实现重点水域全时段在线监管,提升渔政执法能力。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内容。二是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确定各项目分类使用资金额度。三是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四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各项目单位、部门按要求开展项目工作。五是开展项目日常指导、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7号)、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23〕59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各项目单位具体情况实行拨付制和报账制。资金支持的条件:本项目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江禁渔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N〔2021〕3098号)的规定,有条件有能力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开展放流的珍稀濒危物种和经济物种数量。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放流珍稀濒危物种岩原鲤80000尾、胭脂鱼70000尾,经济物种鳙110000尾、鲢120000尾,放流数量共计380000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 本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该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涉及单位自筹和其它渠道资金。

资金到位。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已支出支付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鱼苗款326800元,支付四川省广元市利信公证处公证 费5000元,支付项目招标专家评审1500元,支付广元市利州区 钟才琼日用杂品经营部放流用品费用1100元,支付广元市齐力广告有限公司增殖放流活动宣传制作费用3559元,支付赵清元、陈莉蓉、罗明鱼苗采购及监督运输差旅费2041元,实行报账制,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都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放流珍稀濒危物种岩原鲤80000尾、胭脂鱼70000尾,经济物种鳙110000尾、鲢120000尾,放流数量共计380000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增殖放流结束后,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8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项目主要申报内容为放流珍稀濒危物种岩原鲤80000尾、胭脂鱼70000尾,经济物种鳙110000尾、鲢120000尾,放流数量共计380000尾。已按项目要求在嘉陵江与南河交汇处放流珍稀濒危物种岩原鲤80000尾、胭脂鱼70000尾,经济物种鳙110000尾、鲢120000尾,放流数量共计380000尾。目前,项目要求的所有任务已经按要求全面完成。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1.本次项目自评步骤。一是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是各项目单位自行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三是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抽查检查。2.项目绩效自评方法。对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全面检查对照打分。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编制实施方案。二是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备案。三是公开公示和招标。四是组织实施。五是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公证。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项目公示制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一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时效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三是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监督。

(四)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0 日,在四川省广元市利信公证处的全程监督公证下,在嘉陵江与南河交汇处放流珍稀濒危物种岩原鲤80000尾、胭脂鱼70000尾,经济物种鳙110000尾、鲢120000尾,放流数量共计380000尾。工作已经全面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数量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全面完成资金支付,该项目不存在资金结余。本项目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主要促进珍稀濒危水生生物野外种群的重建与恢复。科学、稳步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幼体放流,增殖放流经济物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增效。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

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利州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33000亩,核心区位于白朝乡、宝轮镇,覆盖10个村,总户数2527户,总人口8905人。核心区基地面积共3800亩,辐射区7000余亩,建有村特色产业园15个、户办产业园600个,园区主导产业为食用菌,其中羊肚菌种植面积为1390亩,香菇、木耳等种植面积2410亩。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川农领(2018)8号)要求,2023年获得省级园区奖补资金500万元专项资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2023年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实现全网覆盖,园区生产机械化率高于县域同类作物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智能化、信息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面5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等,化肥农药用量比当地平均水平低15%及以上。园区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冷链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园区仓储保鲜或冷链物流设施装备使用率 达到80%以上,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50%以上。园区就地建设 清洗烘干、冷藏保鲜、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达100产地加工副产物及枝条、秸秆等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建立农民增收利 益连接机制,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建立风险保障,金融支持机制 等,提高农村人均收入,完善医疗、卫生、教育保障体系,使民居风貌和新村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亮化。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 本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该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涉及单位自筹和其它渠道资金。

资金到位。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已支出500万元,实行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都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广元市利州区政府规划在全区农业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集中、发展水平较高的产业园基础上进行新(扩)建和提档升级,通过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和精加工,加大品牌建设与市场拓展,以主导产业带动并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创新投入运营机制。2023年,改造食用菌栽植大棚6400m2,大棚提升改造6150m2,调型整治大棚建设地块10亩,管护果园400亩,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食用菌45万椴(袋),新建宜机化作业路5.98公里,新建栏杆196米,防护栏杆200米,人行走道60米;打造农耕体验、展示、研学基地1处。建立农民增收利益连接机制,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建立风险保障,金融支持机制等,提高农村人均收入,完善医疗、卫生、教育保障体系,使民居风貌和新村环境净化、美化、绿化、亮化。


至2023年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实现全网覆盖,园区生产机械化率高于县域同类作物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智能化、信息化生产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化服务覆盖面5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等,化肥农药用量比当地平均水平低15%及以上。园区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冷链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园区仓储保鲜或冷链物流设施装备使用率达到80%以上,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50%以上。园区就地建设清洗烘干、冷藏保鲜、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率达100%,产地加工副产物及枝条、秸秆等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采用乡镇验收和农业农村局行业部门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园区项目监管与评估。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监管,由宝轮镇、白朝乡两个具体单位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 规、项目管理制,严格遵守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农业农村局与相关乡镇及时加强项目监管。

(四)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近70%,项目完工率90%。(五)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到2024年,食用菌稳定在3800亩以上,以食用菌产业园建 设为基础,园区综合年产值达到4亿元以上,食用菌年产值1.4亿元以上,旅游业产值0.6亿元以上,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单位产出效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利州食用菌现代农业园区综合经济效益估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位综合产量(kg/亩)

总产量(kg)

单价(元)

合价(万元)

1

食用菌

3800

3500

13300000

13元/斤

34580

2

初加工






400

3

乡村旅游

人次

500000



120

6000


合计






40980

2.社会效益

2.1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本项目实施后,园区内水、路、文化网络平台、休闲健身场所、环境治理等诸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发展,将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居住环境将大力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坚持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道路,注重农业文化的开发与提升。发挥农业在生态保障、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特殊功能更新村民观念,促进文化品位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2.2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园区的建设将科技和创新的理念融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使相关的产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等全面发展,通过统筹乡村旅游资源,建立以旅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将农户自主经营、企业股份制投资等形式融为一体,加上生态乡村旅游带动的相关产业发展,产业规模扩大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将新增就业岗位,使农村劳动力就业率提高。

2.3生产条件改善,现代产业基本形成

通过田土改造、山坪塘维修整治、宜机化道路、灌排渠系建设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以及循环农业的发展,将有效促进食用菌产业、果蔬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生产环境的优化,推动园区主导产业和配套产业现代物质装备水平的提升。

2.4农民技能提升,生产管理更加科学

通过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能的提升,能有效带动全区农民的 就业,为当地居民拓展了增收门路,在有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管理的科学化。

2.5有效带动周边区域产业的发展

坚持走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食用菌、绿色果蔬产业化发展道路,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能够促进周边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随着宝轮食品加工园区的规模化壮大以及乡村旅游的发展,还将大力促使周边区域农业经营多样化。

3.生态效益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食用菌、果蔬产业的有序种植,园区内土地退化的趋势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生态系统逐步改善,生态效益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种养殖技术,特别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有效地减少农药施用剂量、施用次数和施药面积,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水体、大气、农作物中的残留,减少化肥施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有效控制了农作物面源污染,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整体实施符合相关要求,目标绩效圆满完成,实现预期效果。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大荣粮油现代农业园区2023年市级现代农(林 )业园区考核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村镇的综合规划,促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开发、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构建种养循环发展、一二三产联动的能源链条、产业链条,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园区建成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1.园区范围内宣传氛围营造、标示标牌制作等。2.园区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覆盖园区大石镇青岭村、安家湾村、荣山镇泉坝村,当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治理有序,乡村振兴强力推进。园区幅员面积70.83平方公里,2761户8214人,农村劳动力5806人,耕地面积17000余亩,山林面积48400余亩。群众主要收入来源 是务农、外出务工。主要发展粮食作物,以油菜、玉米、水稻、大豆为主。2022年区域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25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考核奖补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 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采用乡镇验收和农业农村局行业部门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园区项目监管与评估。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  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立项必要性

现代农业园区既是产业园,也是示范园、科技园、质量园,能够示范带动现代技术和理念向农业农村辐射,形成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引领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从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有利于在更深层次上吸引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打造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链尽可能留在区、乡、村,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同时,园区一头连着工业、一头连着农业,一边接着城市、一边接着农村,是城市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流向农村的重要载体,是返乡下乡人员干事创业的重要平台,是联工促农、联城带乡的桥梁纽带。建设好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利州区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二)投入经济性

项目覆盖园区大石镇青岭村、安家湾村,当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治理有序,乡村振兴强力推进。园区幅员面积70.83平方公里,2761户8214人,农村劳动力5806人,耕地面积17000余亩,山林面积48400余亩。群众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农、外出务工。主要发展粮食作物,以油菜、玉米、水稻、大豆为主。2022年区域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25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4.1经济效益

园区建成达产后,形成以优质粮油为主导产业,建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1万亩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区, 推进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形成规模适度、特色突出、效益良好和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广元市利州区现代农业“样板区”、农业技术的“推广站”、农村改革的“试验田”。

4.2社会效益

通过园区建设,将扩展并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和推 广应用的范围及速度,提高区域内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生产力水平;加快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步伐。

实施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有利于发挥广元市利州区优质粮油种植优势,扩大优质粮油的产业化规模,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益优化,从而进一步做强做大地方优势产业,把优质粮油发展成为支撑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引擎。同时将加快园区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有效地增加土地的产出比例,有力推进红苕产业升级,促进农业生态功能、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示范功能和文化功能有效拓展。通过带动、示范、培训以及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连接机制,将先进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传授给农户,紫兰湖粮油产业园区将发展成为广元、四川重要的绿色有机粮油生产基地,产业园区集稻田“种养—初加工—精深加工—科研—农村旅游”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得到充分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对现代农业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辐射带动当地农户和周边地区发展水稻及相关产业。

4.3生态效益

园区建设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建立复合型生态经济良性系统为突破口,以优势特色产业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从规划布局、产品流程及环境管理全过程贯彻生态、环保、无公害理念。重点打造发展绿色/有机粮油和有机红苕。通过推广科学施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料,推广施用沼液和沼渣肥料,推广有机生物菌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可减少肥料污染;通过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可减少肥料和农药对土壤和生态环境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到2025年,实现紫兰湖粮油绿色有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有机认证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100%。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1.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2021年,广元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坚持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特色经作、生态养殖,夯实现代种业、农业装备、烘干冷链物流等先导性产业支撑,建成中国西部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给地和特色农业强市。坚持“三园联动”,推进园区新建和老旧园区提升,创建国家农(林)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和省星级园区。

2.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四川省委省政府、广元市委市政府、利州区委区政府均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详细的安排部署。广元市利州区区委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以园区建设为核心,坚持科研、示范、产业化一起抓,将各项目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区聚集,集中力量打造园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为园区的高标准规划与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保障。

3.适宜园区发展的地理环境。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位于东经105  ゜ 27′至 106  ゜ 04′,北纬32゜19′至32゜37′之间。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内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日照时间长。年均气温17℃,生长期平均310天,无霜期共 263天,年日照时数1342小时。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980毫米,光热资源丰富,热量集中在4至9月,能满足食用菌、绿色果蔬等多种农作物生产。

4.广泛的市场消费基础。广元市利州区与成都、绵阳、西安、陇南、重庆、巴中、南充等城市距离较近,周边城市共计千万人口,具有巨大的食用菌、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消费市场。园区生产的食用菌、果、蔬可及时有效地、保质保鲜地投放市场,进入消费终端。同时便捷的2小时交通圈内潜存着巨大的观光农业与近郊休闲旅游人群,为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市场消费空间。

(五)筹资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合法合规,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

(六)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食用菌、果蔬产业的有序种植,园区内土地退化的趋势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农业生态系统逐步改善,生态效益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种养殖技术,特别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有效地减少农药施用剂量、施用次数和施药面积,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水体、大气、农作物中的残留,减少化肥施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有效控制了农作物面源污染,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为A级。只要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大荣粮油园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村镇的综合规划,促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开发、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构建种养循环发展、一二三产联动的能源链条、产业链条,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园区建成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 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奠定 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一是园区粮食烘干基地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等;二是园区品牌打造及平台建设等;三是园区入口道路加宽、示范田及配套实施建设、园区标识标牌制作等;四是园区新开挖6米宽生产道5.75公里(青岭村4组太阳扁至荣山界3.25公里,安家湾村4组果园至6组广大建材2.5公里)。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投入财政资金379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覆盖园区大石镇青岭村、安家湾村、荣山镇泉坝村,当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治理有序,乡村振兴强力推进。园区幅员面积70.83平方公里,2761户8214人,农村劳动力5806人,耕地面积17000余亩,山林面积48400余亩。群众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农、外出务工。主要发展粮食作物,以油菜、玉米、水稻、大豆为主。2022年区域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25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对2023年大荣粮油园区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使用的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判断,以明确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合规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评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为改进项目实施和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注重绩效, 组织措施得力,资金拨付到位。

(三)评价选点。

1.项目实施进度:涵盖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包括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即将启动的点位,以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绩效。

2.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量大、中、小的点位,以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3.社会效益影响:选取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点位,以衡量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评价方法。采用乡镇验收和农业农村局行业部门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园区项目监管与评估。

(五)评价组织。

项目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调和组织相关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按照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推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乡镇(街道)认真审核各村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宣传动员、群众组织、资金审批等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股室审核批复乡镇(街道)报送的请示和实施方案,并负责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质量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立项必要性

现代农业园区既是产业园,也是示范园、科技园、质量园,能够示范带动现代技术和理念向农业农村辐射,形成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引领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从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有利于在更深层次上吸引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打造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产业链尽可能留在区、乡、村,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同时,园区一头连着工业、一头连着农业,一边接着城市、一边接着农村,是城市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流向农村的重要载体,是返乡下乡人员干事创业的重要平台,是联工促农、联城带乡的桥梁纽带。建设好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利州区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二)投入经济性

项目覆盖园区大石镇青岭村、安家湾村、荣山镇泉坝村,当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治理有序,乡村振兴强力推进。园区幅员面积70.83平方公里,2761户8214人,农村劳动力5806人,耕地面积17000余亩,山林面积48400余亩。群众主要收入来源是务农、外出务工。主要发展粮食作物,以油菜、玉米、水稻、大豆为主。2022年区域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25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4.1经济效益

园区建成达产后,形成以优质粮油为主导产业,建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1万亩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区, 推进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形成规模适度、特色突出、 效益良好和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广元市利州区现代农业“样板区”、农业技术的“推广站”、农村改革的“试验田”。

4.2社会效益

通过园区建设,将扩展并加快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的范围及速度,提高区域内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生产力水平;加快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步伐。

实施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有利于发挥广元市利州区优质粮油种植优势,扩大优质粮油的产业化规模,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益优化,从而进一步做强做大地方优势产业,把优质粮油发展成为支撑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引擎。同时将加快园区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有效地增加土地的产出比例,有力推进红苕产业升级,促进农业生态功能、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示范功能和文化功能有效拓展。通过带动、示范、培训以及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连接机制,将先进的管理理念、生产技术传授给农户,紫兰湖粮油产业园区将发展成为广元、四川重要的绿色有机粮油生产基地,产业园区集稻田“种养—初加工—精深加工—科研—农村旅游”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得到充分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对现代农业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辐射带动当地农户和周边地区发展水稻及相关产业。

4.3生态效益

园区建设以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建立复合型生态经济良性系统为突破口,以优势特色产业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从规划布局、产品流程及环境管理全过程贯彻生态、环保、无公害理念。重点打造发展绿色/有机粮油和有机红苕。通过推广科学施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料,推广施用沼液和沼渣肥料,推广有机生物菌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可减少肥料污染;通过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可减少肥料和农药对土壤和生态环境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到2025年,实现紫兰湖粮油绿色有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 追溯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有机认证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100%。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1.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2021年,广元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坚持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特色经作、生态养殖,夯实现代种业、农业装备、烘干冷链物流等先导性产业支撑,建成中国西部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给地和特色农业强市。坚持“三园联动”,推进园区新建和老旧园区提升,创建国家农(林)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和省星级园区。

2.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四川省委省政府、广元市委市政府、利州区委区政府均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详细的安排部署。广元市利州区区委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以园区建设为核心,坚持科研、示范、产业化一起抓,将各项目资金重点向产业园区聚集,集中力量打造园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为园区的高标准规划与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保障。

3.适宜园区发展的地理环境。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位于东经105  ゜ 27′至 106  ゜ 04′,北纬32゜19′至32゜37′之间。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内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日照时间长。年均气温17℃,生长期平均310天,无霜期共 263天,年日照时数1342小时。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980毫米,光热资源丰富,热量集中在4至9月,能满足食用菌、绿色果蔬等多种农作物生产。

4.广泛的市场消费基础。广元市利州区与成都、绵阳、西安、陇南、重庆、巴中、南充等城市距离较近,周边城市共计千万人口,具有巨大的食用菌、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消费市场。园区生产的食用菌、果、蔬可及时有效地、保质保鲜地投放市场,进入消费终端。同时便捷的2小时交通圈内潜存着巨大的观光农业与近郊休闲旅游人群,为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市场消费空间。

(五)筹资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合法合规,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

(六)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食用菌、果蔬产业的有序种植,园区内土地退化的趋势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提 高,农业生态系统逐步改善,生态效益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种养殖技术,特别是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有效地减少农药施用剂量、施用次 数和施药面积,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水体、大气、农作物 中的残留,减少化肥施用,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有效控制了农作物面源污染,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四、评价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阐述,自我评估总得分98分,评估等级为A级。只要区财政根据实际需求持续加大该项经费预算,保障到位, 确保各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改进建议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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