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利州建设,按九届区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由区司法局负责选聘”,由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律师事务所3家。
二、选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的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律师事务所具有承担区委区政府各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综合实力,其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特征显著,社会评价良好;
3.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自觉遵守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5.拥有5名以上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组成固定3人的法律顾问团队(每名团队成员须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团队中至少有一人是中共党员);
6.法律顾问团队律师须拥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经济合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
7.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广元市区域内的优先。
(二)律师事务所组建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意识,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2.熟悉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熟悉行政、经济及社会事务管理,熟悉社情民意,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强;
3.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执业3年以上;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
5.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熟悉招商引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破产清算、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者优先。
四、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利州区人民政府
(二)服务内容(工作职责)
1.为日常行政行为、一般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
2.对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党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4.参加重大合同、政府商务活动和项目的磋商、签约,协助起草、修改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协助指导监督、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重大合同执行落实情况,提示法律风险;
5.经批准列席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7.协助涉法信访事项、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工作,参与重大涉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处理工作;
8.对行政管理和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9.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费用
服务报酬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与年度考核评价挂钩。
六、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起至6月15日18:00止。
2.提交报名材料
(1)《广元市利州区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获得的荣誉、表彰证书复印件。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或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领取《报名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
现场报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金橄榄广场写字楼25层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 系 人:邢路路
联系电话:0839—3287500,18308369023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由选聘工作小组组织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评审
选聘工作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在资格审查、面试后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提出拟聘用名单。
(五)公示拟聘法律顾问名单
拟聘用法律顾问名单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区司法局代表区委区政府与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表现良好的可续签续聘。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