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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3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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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村镇供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小水电实施和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区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职责。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落实习近平来川调研系列指示要求,按照四川“3226”水利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思路,坚持系统谋划,坚持“拼”字当头,坚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饮水安全等项目,着力解决资源性缺水、季节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全面普及水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和水务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涉水利能力建设,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1.切实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和资金争取。骨干水网建设为牛鼻子,建成雷家河水库枢纽工程,加快推进渠系建设;开工建设渔洞河水库,持续推进智慧水务一体化、白龙湖文旅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做好白龙江堤防等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通过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多方位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切实提升全区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2.持续提升饮水安全水平,不断增强饮水安全保障。继续实施一批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升级连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一批,更新改造提升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补足短板,提高供水量和水质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工程管护不到位的难题。科学构建水利工程建管运维机制,保障工程有序建设有效运行。进一步丰富水利内涵拓展外延,提升利州水利定位;积极拓展水利职能职责,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3.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拓展水旱灾害防御职能,坚守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天职。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准确监测、科学预报、及时预警、快速发布,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确保防汛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打造全域优良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着力解决江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加强巡河和执法力度,切实减少“四乱”问题发生。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进一步扩大节水型社会建设覆盖面。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5.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强化干部政治素质把关,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干部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效能,着力提升行业发展综合能力,以盯住干、马上办的劲头推进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杜绝庸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保障全区水利事业持续发展动力。

6.永葆赶考定力思维,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强化坚守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解决好,把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水利任务落到实处,以扎实的成效,推动水利工作整体提升,全面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现设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广元市利州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即广元市利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广元市利州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水务流域管理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8月28日区编委第2次全体会议审定将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交由区水利局代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780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6859.7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47.08万元),比2022年收入预算总数497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2800.96万元)增加2833.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支出总预算780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6859.72万元,本年合计947.08万元),比2022年支出预算总数497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2800.96万元)增加2833.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算780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859.72万元,占87.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08万元,占12.13%。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支出预算780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4万元,占11.42%;项目支出6915.16万元,占88.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80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6859.7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47.0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497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2800.96万元)增加2833.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7806.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6859.72万元,本年合计947.0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497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2800.96万元)增加2833.3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59.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3.09万元、农林水支出661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6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7.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9万元,占9.08%;卫生健康支出31.99万元,占3.38%;农林水支出767.84万元,占81.07%、住房保障支出61.26万元,占6.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2.96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2.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3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2130301行政运行624.5万元,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万元,2130303机关服务80.64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3万元,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3.2万元,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3.2万元,2130314防汛4.62万元,2130315抗旱1.98万元,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9.8万元。

4.住房保障(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61.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4.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4.35万元,上升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单位缴费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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