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利州区卫健系统总编制1200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参公编制22名,事业编制1158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141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15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05人,其他人员7人。
利州区卫健系统现有独立编制机构26个,其中:独立核算机构23个:局机关1个(含医学技术管理中心、流动人口管理站、计生协会),公卫指导中心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县级专科医院1个(精神卫生中心),县级中医院1个,县级综合医院1个(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10个,城市社区卫生机构6个。
二、主要职能职责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健康知识普及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利州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三、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1591.4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070.77万元增长19.7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1591.4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3070.77万元增长19.78%。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9270.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619.26万元,公用支出25651.54万元。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资金)2320.6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9379.40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0325.05万元下降9.16%;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9379.40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0325.05万元,下降9.1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79.4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45.65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79万元,占6.99%;卫生健康支出8112.62万元,占86.49%;住房保障支出458.99万元,占4.89%。农林水支出152万元,占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615.0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2)2021年预算数为18.73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8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82701)2021年预算数为22.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养老及工伤、失业保险经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1001)行政运行(项2100101)2021年预算数为696.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基本运行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00102)2021年预算数为359.11万元,主要用于: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费、
科级干部及援彝干部体检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100199)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公卫能力提升相关支出。
公立医院(款21002)综合医院(项2100201)2021年预算数为193.42万元,主要用于:区二医院人员经费支出。中医(民族)医院(项2100202)2021年预算数为228.59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支出。精神病医院(项2100205)2021年预算数为413.7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100299)2021年预算数为55.6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款21003)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100301)2021年预算数1392.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支出。乡镇卫生院(项2100302)2021年预算数1631.6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100399)2021年预算数为222.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公共卫生(款2100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100401)2021年预算数为528.41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卫生监督机构(项2100402)2021年预算数为234.6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8)2021年预算数为274.5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2100409)2021年预算数为781.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款2100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100601)2021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业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计划生育(款210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2021年预算数为447.2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1年预算数为27.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594.9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及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458.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农林水(类213)扶贫(款21305)社会发展(项2130506)2021年预算数为15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及扶贫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5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2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18万元,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31万元下降1.26%。其中: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18万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26%。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利州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1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利州区卫健系统共有车辆39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利州区卫健系统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