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和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县 (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请你局严格对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1〕1192号)规定的项目申报方向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发改部门的对接,在之前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再次认真梳理满足条件的项目,于 2022年1月18日18:00前将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一式6份(含电子版,需刻制光盘6套)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我局汇总后,将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对技改扩能后年综合节约能源量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 )以上的项目给予支持。请你局对本地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初步摸底,认真填写附件2,于2022年1月11日12:00前将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反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杨燕菱,3262138,515423729@qq.com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1〕1192号)
2. 工业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