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1 任务由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及农村污水处理,要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为促进利州区农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农村生活水污染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分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与不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提出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特编制本规划。
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体现治理与保护、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体现治理与保护、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体现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绿色发展;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经济实用,资源化利用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第二条 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年6月5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政策性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
(2)《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印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 号;
(3)《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
(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函>》(环办土壤函〔2019〕176 号);
(5)《生态环境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 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 号);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 号);
(9)《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
(10)《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号);
(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试行)》(建村发〔2017〕16号);
(1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
(14)《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 年 9 月 26 日修正);
(15)《广元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16)《农村生活污水厌氧-缺氧-好氧(A2/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建村发〔2018〕87 号);
(1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18)《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14号);
(19)《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办公室印发关于<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2020年3月26日);
(2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8]89号);
(22)《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9]11号);
(23)《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等六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农领[2019]7号);
(2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35号);
(25)《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9]23号);
(26)《广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广污防办[2020]14号。
2 地方规划
(1)《广元市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报告》(广府复〔2018〕14号);
(2)《广元市利州区分区规划》(2010-2020);
(3)《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4)《广元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广元市利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6)《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
(7)各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8)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相关设计文件。
3 相关标准规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
(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4)《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1-2019);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
(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
(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11)《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版;
(1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1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6)《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1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GB/T 37071-2018);
(18)《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利州区县域范围,包括宝轮镇、荣山镇、大石镇、三堆镇、金洞乡、龙潭乡、白朝乡、嘉陵街道、万缘街道、上西街道、河西街道、雪峰街道、南河街道、东坝街道,共4镇3乡7街道(不包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行政村84个,社区72个,不涉农的社区,不纳入规划范围。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规划时限:2020年-2025年。
基准年:2019年;
近期:2020年—2022年;
远期:2023年—2025年。
第五条 规划目标
近期:
2020年:广元市利州区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明显减少。
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7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常住人口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敏感区内10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远期(至2025年):到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8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章 区域概况
第一条 自然条件
1 地理位置
利州区是四川省广元市管辖的一个市辖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嘉陵江上游,位于川陕甘三省交汇处,广元市中部,东邻旺苍县,南连剑阁县、昭化区,西接青川县,北界利州区,介于东经105°27′至106°04′,北纬32°19′至32°37′之间,是广元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利州区管辖东坝街道、嘉陵街道、河西街道、雪峰街道、南河街道、万缘街道、上西街道7个街道、宝轮镇、荣山镇、大石镇、三堆镇4个镇、白朝乡、金洞乡、龙潭乡3个乡。国家级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利州区境内,由广元市直接领导,代管利州区盘龙镇,代管行政区域仍属利州区。
2 地形地貌
利州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嘉陵江上游。地势东北、西北高、中部低,形成北部中山区,中部河谷浅丘及平坝区,南部低山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全区70%属山地类型。境内山峰属米仓山脉西、岷山脉东,龙门山脉东北三尾端的余脉。最高点西北部白朝乡的黄蛟山海拔1917米,最低点南部嘉陵江边的牛塞坝海拔454米。境域被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南河4个水系划割为大光、艮台、黄蛟、云台、南山5个小山系。
3 气候气象
利州区属亚热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光照适宜,四季分明。冬春季节,该区受北方冷空气影响,降水少。年内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常出现暴雨或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河水猛涨,造成洪涝灾害。其余的盛夏时间常为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连晴高温天气,形成盛夏伏旱。进入秋季后,冷空气逐渐加强南下,而高原近地面仍为热低压控制,低压东侧的偏南气流与南下冷空气在盆周相持,因而成云致雨,造成秋涝。
境内年均气温16.0℃,东西两侧山丘地区略低于嘉陵江干流沿岸地带。年内气温最高在7月份,月平均气温26.3℃;最低气温在1月份,月平均气温4.6℃。霜期变化情况由北向南渐减,年平均无霜期260天。
年均降雨量1185.5mm,多年平均年降雨天数为153.4d,夏、秋季节 (6至9月) 受暖湿海洋气团控制,水气充足,降水显著增多;约占全年总降水时的75.6%,月降水以7月份最多,其中又以7月上旬为最大。冬季(11至3月)降水稀少,仅占全年总降水量的6%左右。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少水年不足丰水年的三分之一,易造成少水年大旱,丰水年多洪水。
区内夏秋季节气候湿润;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0%左右,7至10月份均在75%以上,最高可达到76.7%;1至3月份最低为60.3%,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483.6mm(20cm蒸发皿观测值)。
境内雾日在秋末冬初季节出现较多,年均雾日约在20d左右,主要发生在西南部的低山河谷地带。境内日照时数1389.1h,日照百分率为31%。
4 水文水系
利州区属嘉陵江水系,水资源丰富。利州区境内有13条区级河流,分别为嘉陵江、白龙江、菖溪河、大窑沟河、南河、泡石沟、平溪河、清江河、射箭河、双河、泗河子河、唐天溪和西北河。
嘉陵江:嘉陵江为长江北岸主要支流之一,嘉陵江发源于陕西省凤县北部秦岭南麓,由广元市利州区大滩镇入境,自北向南纵贯四川盆地中部,于重庆市汇入长江。流经之处县级以上行政由北向南分别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昭化区、苍溪县、南充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广安市胜县,于武胜县南部的何家溪出境,继续南流到达重庆合川,再左纳渠江、右纳涪江两大支流后,经北碚区于重庆汇入长江。嘉陵江干流全长1132km、流域面积15.90万km2,其中:四川境内长795km,广元市境内长198km。河流平均比降0.520‰,多年平均年降水深937.1mm,多年平均年径流深438.8mm,河口多年平均流量2210m3/s。
白龙江:长江支流嘉陵江的支流。发源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与四川若尔盖县交界的郎木寺,流经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四川省若尔盖县、甘肃省甘南州的迭部县、舟曲县、陇南市的宕昌县、武都区、文县,在四川广元市境内汇入嘉陵江。河道全长576千米,流域面积3.18万平方千米。河道穿行于山区峡谷,平均比降为4.83%,天然落差2783米,年平均流量389立方米/秒。白龙江沿岸多峡谷,灌溉功能很弱,但水能蕴藏量432万千瓦,沿干支流已经实现了多梯级开发,拥有严厉碧口、宝珠寺等大中型水力发电枢纽。
南河:嘉陵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广元市利州区两河口乡杨家村,流经利州区、昭化区、利州区,于广元市中心城区天成大桥下两江口处汇入嘉陵江。南河干流全长79km、流域面积1076km2,河流比降9.38‰,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深1055.5mm、多年平均径流深546.5mm,河口多年平均流量18.7m3/s。
双河:双河是南河重要的支流之一,流域面积181.0km2,河道平均比降14.5‰,流经利州区境内河长22.7km,均位于荣山镇境内,上起平基村,下至张坝社区。
泡石沟:泡石沟为南河下游右岸一级支流,横穿雪峰街道办事处,于芸香社区流入南河。利州区泡石沟河段上起大石镇大广村,下至雪峰街道办事处芸香社区,区间河段全长10.46km。
菖溪河:利州区境内长42.2km,利州区境内面积154km2,流域总面积264km2,林草覆盖率58.3%,总落差800m,流量4.98m3/s,水能理论储量12900千瓦,菖溪河在利州区河段上起白朝乡新房村,下至宝轮镇苍溪村。
清江河:利州区境内长18.2km,利州区境内面积615.05km2,多年平均流量53.7m3/s,天然落差1460m。清江河在利州区河段上起原赤化镇石羊村,下至宝轮镇刘家河社区。
射箭河:射箭河是嘉陵江右岸一级支流,流域面积152km2,河道平均比降23.0‰,利州区境内长11.3km。射箭河在利州区境内均位于龙潭乡,上起龙潭乡桃园村,下至龙潭乡庙坪村。
双河:双河是南河重要的支流之一,流域面积181km2,河道平均比降14.5‰,流经利州区境内河长22.7km。
泗河子河:泗河子河属于清江河左岸支流之一,流经利州区境内11.km,流域面积30km2。
西北河:西北河为嘉陵江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朝天区西北乡杨家垭,流域面积仅75.5km2,河道长27km,比降10.7‰。西北河是广元市跨区县的河流,其中流经利州区的长度为9.5km。
5 土壤特征
利州区境内土壤有紫色土,冲积土、山地黄壤及少量黄棕壤、黄色灰土等。低山下部及河谷浅丘平坝区分布着紫色土和冲积土,紫色土主要分布在海拔在1000m以下的低山区,质地主要为砂壤土、轻壤土和中壤土。低山中上部和中山地带为山地黄壤和棕壤,质地以中壤土和重壤土为主,有少量的砂壤土和轻壤土。化学性质呈酸性或微酸性反应,pH值一般在5.6—6.0左右,土层厚度一般多在40—100cm,表土层多5—30cm左右。
6 植被覆盖情况
利州区境内有植物4940种,其中灌木408种,经济林木17种,药材1500种(可收购318种)。名贵药材有天麻、麝香、熊胆等,杜仲、黄柏、厚朴质优量大,1998年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名特优经济林杜仲之乡"。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3.98%,有面积多达320平方公里的原始生态植被,有7000余公顷的原始水青冈林,是世界水青冈属植物的起源和现代分布中心。
第二条 社会经济状况
1 行政区划
利州区辖东坝街道、嘉陵街道、河西街道、雪峰街道、南河街道、万缘街道、上西街道7个街道、宝轮镇、荣山镇、大石镇、三堆镇4个镇、白朝乡、金洞乡、龙潭乡3个乡。
2019年末末户籍人口49.19万人,比上年增加0.1%。其中男性24.51万人,女性24.68万人,性别比为99.34:100;城镇人口32.55万人,乡村人口16.6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6.9%;出生5940人,出生率12.1‰,死亡4790人,死亡率9.7‰,人口自然增长率2.4‰。年末常住人口5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2.06%。利州区有27个民族,人口绝大多数为汉族,其中少数民族26个,有回族、藏族、满族、羌族、苗族、壮族、白族、蒙古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散居,以回族较多。
2经济状况
201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5.8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3.24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150.63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161.93亿元,增长8.6%。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8492元,比去年增长8.1%。
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由去年的4.2:46.0:49.8调整为4.1:46.2:49.7。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5%、53.2%、45.3%,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12、4.42、3.76个百分点。
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3610万元,比去年增加3225万元,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52961万元,非税收入20649万元,税占比为71.95%。一般公共财政支出297308万元。
3 土地利用特征
根据利州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利州区全区现有土地总面积为161303.51公顷,其中林地110799.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69%;耕地32121.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91%;园地1574.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8%;交通运输用地179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城镇及工矿用地3802.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27.62公顷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0%;草地52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其它土地825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
第三条 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1 饮用水源保护区
利州区境内有5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利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计情况,见下表。
表2-2 利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统计表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级别
|
水源地类别
|
是否划定保护区
|
1
|
利州区
|
上西水厂水源地
|
市级
|
地下水型
|
是
|
2
|
城北水厂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是
|
3
|
西湾爱心水厂水源地
|
河流型
|
是
|
4
|
白龙水厂水源地
|
湖库型
|
是
|
5
|
渔洞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型
|
是
|
2 自然保护区
利州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3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
利州区有国家级别风景名胜区2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分别是,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黑石坡省级森林公园、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4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广府发〔2014〕25号),利州区主要河流、水库环境功能划类方案如下:
(1)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河流及其支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执行地表水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2)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南河及一级支流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其中涉及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具体范围见省、市政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执行地表水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3)辖区内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水库在一级保护区内执行地表水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4)凡未划分类别的小河沟、拦水坝及塘堰,原则上参照《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的类别执行。
5 水环境质量现状
利州区共涉及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2个。其中国控监测断面为上石盘监测断面、南渡监测断面。省控监测断面为坝前监测断面、安家湾监测断面,由广元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其余水体和水库均未设置常规监测点位。涉及市级饮用水水源地5个,分别为上西水厂水源地、城北水厂水源地、西湾爱心水厂水源地、白龙水厂水源地、渔洞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目前5个饮用水水源地均开展了水质常规监测,其水环境质量现状统计见下表。
表2-5 利州区地表水和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统计表
序号
|
所在地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级别
|
2019年水环境质量
|
达标情况
|
1
|
利州区
|
嘉陵江
|
上石盘
|
国控
|
Ⅲ
|
达标
|
2
|
南河
|
南渡
|
国控
|
Ⅲ
|
达标
|
3
|
南河
|
安家湾
|
省控
|
Ⅲ
|
达标
|
4
|
白龙湖
|
坝前
|
省控
|
Ⅱ
|
达标
|
5
|
地下水
|
上西水厂水源地
|
市级
|
Ⅰ
|
达标
|
6
|
地下水
|
上西水厂水源地
|
市级
|
Ⅰ
|
达标
|
7
|
河流
|
西湾爱心水厂水源地
|
市级
|
Ⅰ
|
达标
|
8
|
湖库
|
白龙水厂水源地
|
市级
|
Ⅱ
|
达标
|
9
|
河流
|
渔洞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
市级
|
Ⅱ
|
达标
|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第一条 用水及排水体制
1 用水情况
1、供水情况
截止2019年,利州区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累计投入3637.63万元,有效解决了各乡镇(街道),123个村,48000余人(其中:3105户贫困户、10707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建卡立档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利州区农村生活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到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100%
2、用水结构
根据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利州区各乡镇已做到自来水入户,农户生活用水结构中,炊事用水占比约15-20%,洗涤、沐浴用水占比约50-60%%,冲厕用水占比约20-25%,农村经营活动用水占比约5-10%。
2 排水情况
由于利州区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嘉陵江上游。地势东北、西北高、中部低,形成北部中山区,中部河谷浅丘及平坝区,南部低山区的特殊地理环境。全区70%属山地类型。因此,利州区农村人口密度较小,分布广而且分散。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也比较分散,除部分乡镇集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实行雨污分流外,很多村庄尚无排水系统,污水排入自家建设的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回用于菜园、农田。利州区大部分村庄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含有机物质、氮磷营养物质、悬浮物及病菌等污染成分,水中基本上不含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水质波动不大,可生化性好。水量小,除乡镇集镇以外,一般村庄产生污水量小,变化系数大,居民生活规律相近,导致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放量小,甚至可能断流,水量变化明显,即污水排放呈不连续状态。
3 农户改厕普及情况
根据《广元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中工作目标:到2020年,城市近郊、县城周边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其他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利州区现有涉农户籍46775户,截止2020年已完成42297户卫生厕所改造,普及率达到90%。已完成《广元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中“力争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无害化厕所改造30296户,普及率达到65%,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较好。
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现状
利州区现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7座,处理规模超过100m3/d的污染处理设施14座。主要分布在各乡镇集镇和街道,服务范围为各乡镇集镇和街道。现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约33座,主要分布在农村安置点和聚居点,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为主。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现状
1、利州区各乡镇集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各乡镇集镇和街道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宝轮镇、三堆镇、金洞乡、白朝乡、上西街道、河西街道、雪峰街道农户纳管率较高;大石镇、荣山镇、龙潭乡、嘉陵街道、万缘街道纳管率较低。
2、利州区各乡镇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利州区共有大于15户50人的聚居点554个,其中50-280人的聚居点550个,占比99%,280-1400人的聚居点4个。全区无大于600人和1000人的聚居点。聚居点中已建集中式污水设施33座,污水集中治理的农户1910户,总体治理情况较好。
3、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汇总
利州区涉农的12个乡镇和街道,107个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99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6775户,户籍人口约16.6万人,常住人口约17.7万人。利州区污水治理现状可分为3类,其中:已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的农户约6833户,已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户约1910户,已完成单户无害化改厕的农户约21613户。已完成污水治理的农户约30356户。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指单个行政村60%及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有效管控。由上表可知,利州区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量76个,占比71%。未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量31个,占比29%。
第二条 污染负荷量预测
1 生活用水预测
利州区人口综合增长率不考虑机械增长率,以自然增长率为准。人口自然增长率取值2.4‰。
根据利州区各乡镇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值60-100L/人·日。利州区各乡镇人口和用水量预测见下表。
表3-3 利州区各乡镇人口数及用水量预测合计表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2019户数(户)
|
2019人口(人)
|
现状用水量(t)
|
2022年近期人口数(人)
|
2022年近期用水量(t/d)
|
2025年远期人口数(人)
|
2025年远期用水量(t/d)
|
1
|
宝轮镇
|
18
|
11534
|
43634
|
3491
|
43909
|
3952
|
44187
|
4419
|
2
|
荣山镇
|
11
|
6479
|
22907
|
1833
|
23052
|
2075
|
23197
|
2320
|
3
|
大石镇
|
11
|
5977
|
20089
|
1607
|
20216
|
1819
|
20343
|
2034
|
4
|
三堆镇
|
12
|
5220
|
18181
|
1454
|
18296
|
1647
|
18411
|
1841
|
5
|
金洞乡
|
7
|
2567
|
8145
|
570
|
8196
|
656
|
825
|
594
|
6
|
龙潭乡
|
13
|
4317
|
16630
|
1164
|
16529
|
1339
|
16633
|
1663
|
7
|
白朝乡
|
9
|
1591
|
6080
|
426
|
6118
|
489
|
6157
|
616
|
8
|
嘉陵街道
|
7
|
1952
|
7105
|
639
|
7150
|
679
|
7195
|
719
|
9
|
万缘街道
|
4
|
1046
|
3375
|
304
|
3396
|
323
|
3418
|
342
|
10
|
上西街道
|
4
|
2017
|
6064
|
546
|
6102
|
580
|
6141
|
614
|
11
|
河西街道
|
7
|
2825
|
10754
|
968
|
10822
|
1028
|
10890
|
1089
|
12
|
雪峰街道
|
4
|
1250
|
3468
|
312
|
3490
|
332
|
3512
|
351
|
合计
|
107
|
46775
|
166432
|
13314
|
167276
|
14919
|
160909
|
16602
|
2 污水排放预测
1、污水排放量预测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GB/T37071-2018)中西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排水系数取值,结合人口预测和现场调查,污水排放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0%计。考虑到污水收集管网的同时实施,污水收集系数近期为80%,远期为90%。利州区各乡镇人口和排水量预测见下表。
表3-4 利州区各乡镇污水排放量预测合计表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2019户数(户)
|
2019人口(人)
|
现状排水量(t)
|
2022年近期用水量(t/d)
|
2022年近期污水量(t/d)
|
2025年远期用水量(t/d)
|
2025年远期污水量(t/d)
|
1
|
宝轮镇
|
18
|
11534
|
43634
|
2234
|
3952
|
2529
|
4419
|
3181
|
2
|
荣山镇
|
11
|
6479
|
22907
|
1173
|
2075
|
1328
|
2320
|
1670
|
3
|
大石镇
|
11
|
5977
|
20089
|
1029
|
1819
|
1164
|
2034
|
1465
|
4
|
三堆镇
|
12
|
5220
|
18181
|
931
|
1647
|
1054
|
1841
|
1326
|
5
|
金洞乡
|
7
|
2567
|
8145
|
365
|
656
|
420
|
594
|
594
|
6
|
龙潭乡
|
13
|
4317
|
16630
|
745
|
1339
|
857
|
1663
|
1213
|
7
|
白朝乡
|
9
|
1591
|
6080
|
272
|
489
|
313
|
616
|
443
|
8
|
嘉陵街道
|
7
|
1952
|
7105
|
409
|
679
|
435
|
719
|
518
|
9
|
万缘街道
|
4
|
1046
|
3375
|
194
|
323
|
206
|
342
|
246
|
10
|
上西街道
|
4
|
2017
|
6064
|
349
|
580
|
371
|
614
|
442
|
11
|
河西街道
|
7
|
2825
|
10754
|
619
|
1028
|
658
|
1089
|
784
|
12
|
雪峰街道
|
4
|
1250
|
3468
|
200
|
332
|
212
|
351
|
253
|
合计
|
107
|
46775
|
166432
|
8520
|
14919
|
9547
|
16602
|
12135
|
2、污水水质
利州区现状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雨季时还包括部分雨水。参考四川省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同时类比广元市乡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并结合发展规划和水质变化趋势等因素综合确定如下。
表3-5 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表 单位:mg/l
主要指标
|
pH
|
SS
|
COD
|
NH3-N
|
TN
|
TP
|
建议取值范围
|
6.5-8.0
|
150-200
|
150-250
|
20-50
|
25-60
|
2.0-6.0
|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
|
6.5-8.0
|
220
|
250
|
30
|
40
|
5
|
现状取值
|
6.5-8.0
|
180
|
200
|
25
|
30
|
3
|
3、污染负荷量
根据利州区近、远期污水排放量预测和水质浓度,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计算结果如下:
表3-6 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
序号
|
乡镇
|
污水排放量
|
CODcr
|
NH3-N
|
TN
|
TP
|
t
|
t/a
|
t/a
|
t/a
|
t/a
|
一
|
近期2022年
|
1
|
宝轮镇
|
2529
|
184.6
|
23.1
|
27.7
|
2.8
|
2
|
荣山镇
|
1328
|
96.9
|
12.1
|
14.5
|
1.5
|
3
|
大石镇
|
1164
|
85.0
|
10.6
|
12.7
|
1.3
|
4
|
三堆镇
|
1054
|
76.9
|
9.6
|
11.5
|
1.2
|
5
|
金洞乡
|
420
|
30.7
|
3.8
|
4.6
|
0.5
|
6
|
龙潭乡
|
857
|
62.6
|
7.8
|
9.4
|
0.9
|
7
|
白朝乡
|
313
|
22.8
|
2.9
|
3.4
|
0.3
|
8
|
嘉陵街道
|
435
|
31.8
|
4.0
|
4.8
|
0.5
|
9
|
万缘街道
|
206
|
15.0
|
1.9
|
2.3
|
0.2
|
10
|
上西街道
|
371
|
27.1
|
3.4
|
4.1
|
0.4
|
11
|
河西街道
|
658
|
48.0
|
6.0
|
7.2
|
0.7
|
12
|
雪峰街道
|
212
|
15.5
|
1.9
|
2.3
|
0.2
|
合计
|
9547
|
696.9
|
87.1
|
104.5
|
10.5
|
二
|
远期2025年
|
1
|
宝轮镇
|
3181
|
232.2
|
29.0
|
34.8
|
3.5
|
2
|
荣山镇
|
1670
|
121.9
|
15.2
|
18.3
|
1.8
|
3
|
大石镇
|
1465
|
106.9
|
13.4
|
16.0
|
1.6
|
4
|
三堆镇
|
1326
|
96.8
|
12.1
|
14.5
|
1.5
|
5
|
金洞乡
|
594
|
43.4
|
5.4
|
6.5
|
0.7
|
6
|
龙潭乡
|
1213
|
88.5
|
11.1
|
13.3
|
1.3
|
7
|
白朝乡
|
443
|
32.3
|
4.0
|
4.9
|
0.5
|
8
|
嘉陵街道
|
518
|
37.8
|
4.7
|
5.7
|
0.6
|
9
|
万缘街道
|
246
|
18.0
|
2.2
|
2.7
|
0.3
|
10
|
上西街道
|
442
|
32.3
|
4.0
|
4.8
|
0.5
|
11
|
河西街道
|
784
|
57.2
|
7.2
|
8.6
|
0.9
|
12
|
雪峰街道
|
253
|
18.5
|
2.3
|
2.8
|
0.3
|
合计
|
12135
|
885.9
|
110.7
|
132.9
|
13.3
|
第四章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第一条 治理方式选择
1村庄类型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模式的不同,可将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分为3类:(1)纳管型、(2)集中型、(3)分散型。
(1)纳管型:利州区地处米仓山、龙门山交汇地带,全区多以中低山区为主。农村人口密度较小,分布广而且分散。因此,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主要以乡镇集镇(社区)范围内的村民小组为主。
(2)集中型:利州区集中型村庄主要是不在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但人口相对集中的大型聚居点。根据统计资料,利州区大于15户50人的聚居点共554个。其中280-1400人聚居点4个。无大于600人和1000人的聚居点。
(3)分散型:利州区除乡镇集镇、大型居民聚居点外,其他人口规模小的聚居点和布局分散的农户,属于分散型。根据统计资料,利州区大于15户50人的聚居点共554个。其中小型聚居点(50-280人)550个,占比99%。其他属于布局分散的农户。
2收集模式选择
收集模式根据村庄类型不同,可分为纳管型模式、集中型模式、分散型模式。
(1)纳管型模式:该模式适用于靠近城镇的村庄或者靠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此类村庄内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集中型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无法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自行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一种治理模式。
(3)分散型模式:该模式是指以单个农户或相邻多户农户为单位单独处理污水的模式,还可分单户或多户处理模式。
3治理模式选择
根据村庄类型和排入水体的环境功能,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确定排放标准和治理模式,见下表。
表4-1 村庄类型与模式选择表
村庄类型
|
收集模式
|
治理模式
|
|
处理规模(m3/d)
|
水域功能类别
|
排放标准
|
排水体制
|
备注
|
纳管型
|
纳管模式
|
/
|
/
|
按已建污水厂排放标准执行
|
雨污分流
|
|
集中型
|
集中模式
|
100(含)-500(不含)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一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二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二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20(含)-100(不含)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一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二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三级标准
|
雨污分流
|
|
分散型
|
分散模式
|
<20
|
/
|
直排三级标准、间排农灌、渔业、景观标准
|
雨污分流/雨污合流
|
尾水以资源化利用为主
|
表4-2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
污染物或项目名称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1
|
pH值,无量纲
|
6~9
|
2
|
化学需氧量(COD),mg/L
|
60
|
80
|
100
|
3
|
悬浮物(SS),mg/L
|
20
|
30
|
40
|
4
|
氨氮(NH3-N),mg/L
|
8(15)a
|
15
|
25
|
5
|
总氮(以N 计),mg/L
|
20
|
-
|
-
|
6
|
总磷(以P 计),mg/L
|
1.5
|
3
|
4
|
7
|
动植物油b,mg/L
|
3
|
5
|
10
|
注:a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b 动植物油指标仅针对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
|
4各乡镇收集治理模式选择
利州区各乡镇收集治理模式汇总见下表。
表4-3 利州区各乡镇收集治理模式汇总表
序号
|
乡镇
|
规划纳管型农户数量(户)
|
规划集中型农户数量(户)
|
规划分散型农户(户)
|
处理规模(m3/d)
|
/
|
100(含)-500(不含)
|
20(含)-100(不含)
|
<20
|
水域功能类别
|
/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
|
排放标准
|
按已建污水厂排放标准执行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直排三级标准、间排农灌、渔业、景观标准
|
排水体制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
|
雨污分流/雨污合流
|
1
|
宝轮镇
|
1000
|
/
|
/
|
/
|
106
|
/
|
154
|
669
|
2
|
荣山镇
|
0
|
/
|
/
|
/
|
/
|
/
|
/
|
545
|
3
|
大石镇
|
1089
|
/
|
/
|
/
|
/
|
/
|
/
|
224
|
4
|
三堆镇
|
0
|
/
|
/
|
/
|
/
|
/
|
/
|
387
|
5
|
金洞乡
|
0
|
/
|
/
|
/
|
/
|
/
|
/
|
799
|
6
|
龙潭乡
|
62
|
/
|
/
|
2040
|
/
|
/
|
640
|
0
|
7
|
白朝乡
|
0
|
/
|
/
|
/
|
/
|
/
|
75
|
0
|
8
|
嘉陵街道
|
0
|
/
|
/
|
/
|
/
|
/
|
/
|
125
|
9
|
万缘街道
|
0
|
/
|
/
|
/
|
/
|
/
|
/
|
0
|
10
|
上西街道
|
741
|
/
|
/
|
/
|
/
|
/
|
/
|
19
|
11
|
河西街道
|
490
|
/
|
/
|
/
|
/
|
/
|
/
|
53
|
12
|
雪峰街道
|
134
|
/
|
/
|
/
|
/
|
/
|
120
|
0
|
合计
|
3516
|
2040
|
1095
|
2821
|
第二条 设施布局选址
1 设施布局要求
(1)按照县域总体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村庄范围和规模。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应符合引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用地、供电、防洪、防雷、防灾等方面要求;位于地震、湿陷性黄土、膨润土、多年冻土以及其他特殊地区的,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同时,考虑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便利性,不对居民生产造成影响等。
(3)已建设施符合上述选址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应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避免设施重复建设;对不能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修缮改造。
2 选址要求
污水处理厂(站)选址从规划角度而言,一般要求位于下游,以尽量依靠地形坡度和重力流收集城市污水,节约污水收集运行费用。除此以外,从规划角度考虑,还应注重规划收集范围的管道走向、水量布局、实施期限等情况,确定最优厂址。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址不宜设置在低洼易涝区和饮用水源的上游。位于地震及其它特殊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处理终端和排放口的选址,应同时满足设施用地、供电、防洪、防灾等方面的要求。
尽可能在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污水处理厂选址从环保角度而言,一般要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要对周围环境(指自然资源、水域、地下水、耕地、森林、水产、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一般不宜设置在居民区的上风向、水源的近距离上游。除此以外,在选址时应关注污水处理厂在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地方环境容量所容许的范围。
第三条 污水处理技术工艺选择
1 污水处理技术选取原则
(1)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厕所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可通过堆肥等方式,就地就近用于庭院绿化和农田灌溉等。可通过农田沟渠、塘堰等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栽种水生植物,建设植物隔离带等,对尾水进一步利用和净化。
(2)应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污水治理规模、排放标准、经济水平等因素,选择适宜当地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
(3)尽量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工艺。
(4)农家乐、农家院等农村餐饮服务点、民宿等需配备隔油池(器),对污水进行预处理。
2 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照处理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处理技术、生态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等。
(1)预处理技术:是在污水进入处理设施之前,设置户用清扫井、格栅、化粪池、调节池等作为处理单元,主要作用是去除悬浮颗粒物和部分有机污染物。
(2)生物处理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或厌氧的条件下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和氮磷进行分解吸收。目前生物单元处理生活污水技术已经较成熟,常见的农村生活污水生物处理技术包括:厌氧生物膜池、生物接触氧化池、A2/O法、MBR法、SBR活性污泥法等。
(3)生态处理技术:是利用土壤-植物-微生物复合系统共同作用的原理,通过过滤、吸收和分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主要分为人工湿地、稳定塘及土壤渗滤技术等。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模式汇总见下表
表4-4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模式汇总表
序号
|
治理模式
|
技术工艺流程
|
适用范围
|
出水去向
|
排放标准
|
建设成本
|
运维成本
|
聚集程度
|
经济条件
|
自然条件
|
备注
|
1
|
分散型
|
旱厕(粪尿分集式厕所)+尿液发酵和粪便无害化处理
|
分散
|
较差
|
适用于各种地形
|
适用于分散、山区、偏远村庄及干旱缺水、寒冷地区等
|
农田施肥
|
/
|
0.05-0.1万元/户(个)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
|
2
|
旱厕(原位微生物降解生态厕所)+自然降解
|
分散
|
较差
|
/
|
0.05-0.1万元/户(个)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
|
3
|
化粪池(三格)
|
分散
|
较差
|
适用于各种地形,有消纳农田
|
山区、半山区人口分散排放要求较低
|
农田灌溉
|
三级标准
|
0.17-0.21万元/户(个)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
|
4
|
厌氧发酵池
|
分散
|
较差
|
农灌或外排
|
三级标准
|
0.025-0.035万元/m3(池容积)
|
<0.1元/m3
|
5
|
化粪池+稳定塘
|
分散
|
一般
|
适用于有坑塘或闲置土地
|
三级或二级标准
|
0.4-0.45万元/m3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
|
6
|
化粪池+土壤渗滤
|
分散或集中
|
一般
|
三级或二级标准
|
0.47-0.61万元/m3
|
<0.05元/m3
|
7
|
化粪池+人工湿地
|
分散或集中
|
一般
|
三级或二级标准
|
0.45-0.3万元/m3
|
<0.05元/m3
|
1
|
集中型常规模式
|
预处理+厌氧池+土壤渗滤
|
集中
|
一般
|
适用于各种地形,有较大面积闲置土地
|
全省适用
|
农灌或外排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6-0.8万元/m3
|
<0.1元/m3
|
2
|
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
|
集中
|
一般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15-0.4万元/m3
|
0.05-0.1万元/m3
|
3
|
预处理+强化型快速渗滤+人工湿地
|
集中
|
一般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2-0.4万元/m3
|
0.05-0.1万元/m3
|
4
|
预处理+人工快渗
|
集中
|
一般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15万元/m3
|
0.36元/m3
|
5
|
预处理+生物稳定塘+人工湿地
|
集中
|
一般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3-0.55万元/m3
|
0.05-0.1万元/m3
|
6
|
预处理+厌氧水解+人工湿地+生态塘
|
集中
|
一般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45-0.65万元/m3
|
0.05-0.1万元/m3
|
7
|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
|
集中
|
较好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5-1万元/m3
|
0.5-0.8万元/m3
|
8
|
预处理+生物滤池
|
集中
|
较好
|
二级标准或一级标准
|
0.5-1万元/m3
|
0.11-0.22万元/m3
|
1
|
集中型常规模式
|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
|
集中
|
较好
|
适用于各种地形,有较大面积闲置土地
|
经济条件好,水环境保护要求高
|
外排或回用
|
一级标准
|
0.65-1.4万元/m3
|
0.55-0.6万元/m3
|
2
|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土壤渗滤
|
集中
|
较好
|
一级标准
|
0.65-1.4万元/m3
|
0.55-0.6万元/m3
|
3
|
预处理+A2/O
|
集中
|
较好
|
土地紧张
|
一级标准
|
0.7-0.87万元/m3
|
1.0-1.3万元/m3
|
4
|
预处理+A2/O+MBR
|
集中
|
较好
|
一级标准
|
1.2-1.5万元/m3
|
1.8-2.5万元/m3
|
5
|
预处理+MBR
|
集中
|
较好
|
一级标准
|
1.2-1.5万元/m3
|
1.8-2.5万元/m3
|
3各乡镇污水处理技术选择
根据利州区各乡镇规划收集治理模式,约37.1%的农户规划纳管,约33.1%的农户规划集中治理,约29.8%的农户规划分散治理。
规划纳管型的农户,需建设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处理规模、处理技术依托排入的集镇污水处理厂。
规划集中型的农户,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
规划分散型的农户,需建设污水设施设施、污水管网等。
利州区的环境敏感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关于饮用水水保护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原环保部2017年回复:“对于保护区划定前已经存在的居民建筑或者生活污水排放口。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城镇生活污水应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或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后引到保护区下游排放。居住人口大于或等于1000人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行管网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不足1000人的区域,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利州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少量分散农户,但居住人口不超过1000人,因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户可采取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生活污水需100%得到治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河流及其支流已根据《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广府发〔2014〕25号),划分为地表水Ⅱ类水域,因此,自然保护区内的农户可参照“原环保部2017年关于饮用水水保护区生活污水排放的回复”。采取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生活污水需100%得到治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表4-5 利州区各乡镇污水处理技术汇总表
序号
|
乡镇
|
规划纳管型农户数量(户)
|
规划集中型农户数量(户)
|
规划分散型农户(户)
|
处理规模(m3/d)
|
/
|
100(含)-500(不含)
|
20(含)-100(不含)
|
<20
|
水域功能类别
|
/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水域
|
出水直接排入Ⅳ、Ⅴ类水域
|
其他功能未明确的水域
|
/
|
排放标准
|
按已建污水厂排放标准执行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直排三级标准、间排农灌、渔业、景观标准
|
推荐工艺
|
同污水处理厂
|
不涉及
|
不涉及
|
(1)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
(2)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
|
(1)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土壤渗滤
(2)预处理+A2/O
|
不涉及
|
化粪池+稳定塘/土壤渗滤/人工湿地
|
(1)化粪池或厌氧发酵池+资源化利用
(2)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
|
1
|
宝轮镇
|
1000
|
/
|
/
|
/
|
106
|
/
|
154
|
669
|
2
|
荣山镇
|
0
|
/
|
/
|
/
|
/
|
/
|
/
|
545
|
3
|
大石镇
|
1089
|
/
|
/
|
/
|
/
|
/
|
/
|
224
|
4
|
三堆镇
|
0
|
/
|
/
|
/
|
/
|
/
|
/
|
387
|
5
|
金洞乡
|
0
|
/
|
/
|
/
|
/
|
/
|
/
|
799
|
6
|
龙潭乡
|
62
|
/
|
/
|
2040
|
/
|
/
|
640
|
0
|
7
|
白朝乡
|
0
|
/
|
/
|
/
|
/
|
/
|
75
|
0
|
8
|
嘉陵街道
|
0
|
/
|
/
|
/
|
/
|
/
|
/
|
125
|
9
|
万缘街道
|
0
|
/
|
/
|
/
|
/
|
/
|
/
|
0
|
10
|
上西街道
|
741
|
/
|
/
|
/
|
/
|
/
|
/
|
19
|
11
|
河西街道
|
490
|
/
|
/
|
/
|
/
|
/
|
/
|
53
|
12
|
雪峰街道
|
134
|
/
|
/
|
/
|
/
|
/
|
120
|
0
|
合计
|
3516
|
2040
|
1095
|
2821
|
第四条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1、栅渣
为防止栅渣腐败产生恶臭及蚊蝇,且保证过栅流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污水收集过程产生的栅渣应定期清理。集中处理的设施,收集并运至附近垃圾收集设施或定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栅渣量大,宜运至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或指定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处置。分散处置的农户,由相关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清运。
2、污泥
污泥处理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污泥用于土地利用为主。污泥量相对较大时,宜配备污泥处理设施,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乡镇政府的污水处理地点污泥可以首先统一收集、运送至集中处理场进行机械脱水,再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好氧堆肥产品可直接进行土地利用。分散的农户自行堆肥处理。
3、水生植物残体
水生植物体内含有较高的有机质、纤维素、氮磷钾等元素、氨基酸和矿物质元素等,利用水生植物残体制备的肥料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作物的氮素利用率、产量和蛋白质的含量,同时水生植物残体也可作为畜禽的饲料补充。
第五条 验收移交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也要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工程验收后,建设及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竣工图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环保验收和运维移交应确保水质质量、工艺、规模与设计相符,设备材料完整。
第五章设施运行管理
第一条 运维管理
1建立健全运维组织架构
利州区应建立以利州区政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和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五位一体”的运维管理模式。各个主体职责如下:
表5-1 运维管理体系表
序号
|
主体
|
部门
|
职责
|
1
|
责任主体
|
利州区人民政府
|
管理、考核运维管理部门
|
2
|
管理主体
|
利州区各乡镇组织
|
指导、监管、考核村级组织
|
3
|
落实主体
|
利州区村级组织
|
管理、引导农户
|
4
|
参与收益主体
|
利州区农户
|
监督第三方运维机构
|
5
|
服务主体
|
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
|
配合管理农户
|
2合理确定运维模式
合理划分农户和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范围,明确乡镇、村委、村民及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管理责任,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
利州区各乡镇根据纳管型(城乡一体化运维管理)、集中型(第三方分片区运维管理)、分散型(自行运维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利州区各乡镇运维管理模式汇总见下表。
表5-2 利州区各乡镇运维管理模式汇总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城乡一体化运维管理(户)
|
第三方分片区运维管理(户)
|
自行运维管理(户)
|
1
|
宝轮镇
|
3107
|
749
|
4971
|
2
|
荣山镇
|
277
|
180
|
3746
|
3
|
大石镇
|
1432
|
184
|
3073
|
4
|
三堆镇
|
486
|
150
|
3099
|
5
|
金洞乡
|
473
|
115
|
1979
|
6
|
龙潭乡
|
62
|
2823
|
2860
|
7
|
白朝乡
|
60
|
149
|
1281
|
8
|
嘉陵街道
|
30
|
177
|
1539
|
9
|
万缘街道
|
0
|
59
|
936
|
10
|
上西街道
|
1557
|
25
|
138
|
11
|
河西街道
|
2094
|
205
|
463
|
12
|
雪峰街道
|
771
|
161
|
349
|
合计
|
10349
|
5045
|
24434
|
3规范运维管理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做到应接尽接,定期检修排查;处理设施定期清理且应做好运维记录;设施供电专表专用。具体包括:
(1)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及其相关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
(2)水质管理;
(3)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型,进行检查和维护;
(4)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运维管理效率;
(5)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运维人员水平。
4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1)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管理
(2)对于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重点水域等重点运维
5完善建设和管护体制
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配备自动控制系统,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
(2)自动监测设备应由专业单位进行管理与维护。
(3)完善处理设施的基础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第二条 环境监管
污水治理长效管理中还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积极探索办公室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工作高效化、运行可靠化、操作简单化、监控动态化建设目标,对智能化信息数据、系统平台进行整合和模块信息共享。
1 强化运维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有条件均应配备自动控制系统,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
(2)自动监测设备应由专业单位进行管理与维护。
(3)普及以县为单位,完善处理设施的基础档案信息数据库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终端管理信息反馈机制。
2 完善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评价与监督考核体系
(1)制定并执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所辖镇及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2)利用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维经费及乡镇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运维效率。
3 制定第三方运维管理与考核体系
(1)第三方运维单位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及台账体系,加强服务能力,按要求做好巡查抽检定检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故障报警及维修,设置半小时服务圏,做到及时快速处理故障,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2)对于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重点水域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做重点运维处理。
4 奖惩机制
乡镇(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对委托运维机构采取奖励、扣罚委托运维费用的方式奖惩,考核不合格时可终止委托运维并退回部分委托运维费用。
第六章 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条 建设时序和规模
1 建设时序
根据村落类型的划分,依次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其他环境敏感区、重点治理河流径流区村庄、政府重点建设村庄和其他类型村庄,并根据村庄的发展现状、建设资金规模和需求,合理确定近、远期的工程内容。梯度推进,分年度推进实施,全面覆盖。建设时序见下表。
表6-1 利州区各乡镇建设时序表
序号
|
类型
|
乡镇
|
行政村
|
户数
|
治理要求
|
近期2020-2022
|
1
|
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
|
大石镇
|
金龙洞村
|
分散型15
|
敏感区内10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
荣山镇
|
高坑村
|
分散型100
|
金洞乡
|
田沟村、长阳村、站湾村、石青村、清河村、店子村
|
分散型799
|
2
|
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村庄
|
金洞乡
|
站湾村、店子村、白龙湖社区
|
/
|
敏感区内10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
3
|
重点治理河流径流区村庄
|
无
|
/
|
/
|
/
|
4
|
600人和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
|
无
|
/
|
/
|
/
|
5
|
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
|
无
|
/
|
/
|
行政村内60%及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
6
|
已规划纳管型的村庄
|
宝轮镇
|
三江口社区(200户)、花园社区(600户)、爱国社区(200户)
|
纳管型1000
|
|
大石镇
|
大石板社区(346户)、安家湾村(182户)、小稻村(80户)、大稻坝村(137户)、前进村(111户)、缠龙村(70户)、青岩村(163)
|
纳管型1089
|
行政村内60%及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
龙潭乡
|
驿地河社区(62)
|
纳管型62
|
上西街道
|
江北社区(136户)、郑家沟村(80户)、吴家豪村(525户)
|
纳管型741
|
河西街道
|
龙泉社区(60)、群心社区(45)、杨家浩村(385)
|
纳管型490
|
雪峰街道
|
泡石社区(134)
|
纳管型134
|
7
|
已规划集中型的村庄
|
宝轮镇
|
聚居点(106)、(154)
|
集中型260
|
白朝乡
|
徐家村(75)
|
集中型75
|
雪峰街道
|
金山村(120)
|
集中型120
|
合计
|
|
|
4885
|
远期2023-2025
|
1
|
其他村落
|
宝轮镇
|
海棠溪村(121户)、赤化村(244户)、清江村(182户)、老林村(122户)
|
分散型669
|
行政村内60%及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
荣山镇
|
大地村(141户)、和平村(125户)、高旗村(48户)、明月村(55户)、红旗村(10户)、宋坪村(66户)
|
分散型445
|
大石镇
|
金龙洞村(105户)、石笋村(90户)、光荣村(14户)
|
分散型209
|
三堆镇
|
小河村(100户)、高桥村(27户)、龙池村(34户)、飞龙村(95户)、舞凤村(60户)、九龙村(71户)
|
分散型387
|
龙潭乡
|
凤凰村(2300)、界牌村(380)
|
集中型2680
|
嘉陵街道
|
枫香村1组(20户)、大塘村6、7组(78户)、亮垭村(27户)
|
分散型125
|
上西街道
|
郑家沟村(19户)
|
分散型19
|
河西街道
|
白山村(53户)
|
分散型53
|
合计
|
|
|
4587
|
|
2 建设规模
利州区各乡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模汇总见下表。
表6-2 利州区各乡镇污水治理设施规模汇总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数量
|
纳管型村
|
集中型村
|
分散型
|
管网长度(km)
|
纳管型户数(户)
|
(1)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
(2)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
|
(1)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土壤渗滤
(2)预处理+A2/O(个)
|
化粪池+稳定塘/土壤渗滤/人工湿地(个)
|
集中型户数(户)
|
(1)化粪池或厌氧发酵池+资源化利用
(2)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个)
|
分散型户数(户)
|
主管网长度(DN300)(km)
|
支管及入户管管网长度(DN100-200)(km)
|
1
|
宝轮镇
|
18
|
13
|
50
|
1000
|
0
|
1
|
1
|
260
|
669
|
669
|
2
|
荣山镇
|
11
|
0
|
0
|
0
|
0
|
0
|
0
|
0
|
545
|
545
|
3
|
大石镇
|
11
|
24.7
|
53.9
|
1089
|
0
|
0
|
0
|
0
|
224
|
224
|
4
|
三堆镇
|
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387
|
387
|
5
|
金洞乡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799
|
799
|
6
|
龙潭乡
|
13
|
1
|
2.5
|
62
|
3
|
0
|
2
|
2680
|
0
|
0
|
7
|
白朝乡
|
9
|
0
|
0
|
0
|
0
|
0
|
1
|
75
|
0
|
0
|
8
|
嘉陵街道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5
|
125
|
9
|
万缘街道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
|
上西街道
|
4
|
9.8
|
22.2
|
741
|
0
|
0
|
0
|
0
|
19
|
19
|
11
|
河西街道
|
7
|
7.4
|
16.2
|
552
|
0
|
0
|
0
|
0
|
53
|
53
|
12
|
雪峰街道
|
4
|
1.2
|
4.0
|
134
|
0
|
0
|
1
|
120
|
0
|
0
|
合计
|
107
|
56.1
|
146.3
|
3516
|
3
|
1
|
5
|
3135
|
2821
|
2821
|
第二条工程估算
1 文件依据
参照建设部建标[2006]309号文件发布的《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及《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 164号文)进行编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主要材料价格;根据四川省费用定额对指标综合费用及其他工程费率进行调整,以期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本概算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主要文件依据有:
(1) 以实施方案说明、图纸作为编制概算的基础依据;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4)《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5)《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文);
(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7)《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8)《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
(9)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
以上定额不足的部分采用现行有关概预算定额作为参考和补充。
2 工程材料价格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投资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和《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进行估算。估算单价见下表。
表6-3工程投资估算单价表
序号
|
工程投资项目
|
建设费用
|
运维费用
|
1
|
主管网
|
80万元/km
|
/
|
2
|
支管
|
10万元/km
|
/
|
3
|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土壤渗滤
|
0.5-1.0万元/m3
|
0.5-0.8元/m3
|
4
|
预处理+A2/O
|
0.7-0.87万元/m3
|
1.0-1.3元/m3
|
5
|
化粪池+人工湿地
|
0.3-0.45万元/m3
|
<0.05元/m3
|
6
|
化粪池+稳定塘
|
0.4-0.45万元/m3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用
|
7
|
化粪池+土壤渗滤
|
0.47-0.61万元/m3
|
<0.05元/m3
|
8
|
化粪池
|
0.17-0.21万元/个
|
基本无设备运行费用
|
表6-4 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万元、万元/年)
序号
|
镇名
|
行政村名称
|
建设总投资费用(万元)
|
运维费用(万元/年)
|
近期2020-2022
|
1
|
宝轮镇
|
三江口社区、花园社区、爱国社区
|
2114
|
5
|
2
|
荣山镇
|
高坑村
|
120
|
6.6
|
3
|
大石镇
|
安家湾村、金龙洞村、小稻村、大稻坝村、前进村、缠龙村、青岩村、大石板社区
|
2535
|
1
|
4
|
金洞乡
|
田沟村、长阳村、站湾村、石青村、清河村、店子村
|
944
|
30
|
5
|
龙潭乡
|
驿地河社区
|
170
|
3
|
6
|
白朝乡
|
徐家村
|
118
|
2
|
7
|
上西街道
|
郑家沟村、吴家濠村、江北社区
|
1006
|
0
|
8
|
河西街道
|
杨家浩村、龙泉社区、群心社区
|
754
|
0
|
9
|
雪峰街道
|
泡石社区、金山村
|
252
|
5
|
合计
|
|
|
8013
|
52.6
|
远期2023-2025
|
1
|
宝轮镇
|
海棠溪村、赤化村、清江村、老林村
|
420
|
0
|
2
|
荣山镇
|
大地村、和平村、高旗村、明月村、红旗村、宋坪村
|
335
|
0
|
3
|
大石镇
|
金龙洞村、石笋村、光荣村
|
115
|
0
|
4
|
三堆镇
|
尧小河村、高桥村、龙池村、飞龙村、舞凤村、九龙村
|
289
|
0
|
5
|
龙潭乡
|
凤凰村、界牌村
|
2888
|
65
|
6
|
嘉陵街道
|
枫香村1组、大塘村6、7组、亮垭村
|
93
|
0
|
7
|
上西街道
|
郑家沟村
|
13
|
0
|
8
|
河西街道
|
白山村
|
40
|
0
|
合计
|
|
|
4193
|
65
|
注:建设总投资费用包括管网工程投资和污水站建设投资
|
第三条 投资估算
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估算汇总见下表。
表6-4 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投资估算(万元)
|
运维投资估算(万元/年)
|
1
|
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近期)
|
8013
|
52.6
|
3
|
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工程(远期)
|
4193
|
65
|
合计
|
12206
|
117.6
|
第四条 资金筹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下表。
表6-5 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
序号
|
资金来源
|
比例 /%
|
1
|
政府资金投入
|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
30
|
2
|
省、市财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
|
10
|
3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10
|
4
|
乡、村自筹
|
10
|
5
|
银行贷款
|
20
|
6
|
社会资金
|
20
|
合计
|
|
10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维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下表。
表6-6 运维资金来源及比例
序号
|
资金来源
|
比例 /%
|
1
|
政府资金投入
|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
30
|
2
|
省、市财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
|
10
|
3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10
|
4
|
乡、村自筹
|
30
|
5
|
银行贷款
|
10
|
6
|
社会资金
|
10
|
合计
|
|
100
|
第七条 效益分析
第一条 环境效益
通过规划的逐步实施,将在规划范围内构建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及收集体系,实现设施的合理布局与建设,在满足处理水量的同时全方位改进和提高利州区水环境质量。经计算:
近期规划中,利州区将减少污水排放量9547吨/年,污染物削减量约:CODcr 696.9 吨/年、NH3-N 87.1 吨/年、Tp 10.5 吨/年;
远期规划中,利州区将减少污水排放量12135吨/年,污染物削减量约:CODcr 885.9 吨/年、NH3-N 110.7 吨/年、Tp 13.3吨/年。
第二条 经济效益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通过改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各乡镇水系的水质,减少企业处理污水所增加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增加农渔业的产量,提高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减少城市自来水厂净化处理成本等方面。
第三条 社会效益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造福社会的环境保护工程。
(2)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改善各乡镇水体环境,有助于形成绿水青山的生态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知名度,吸引外资,对发展经济具有积极作用。
(3)生活污水系统的建设将改善各乡镇水系的水质,起到减少传染病暴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
第八章 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一条 规划实施基础条件分析
至2020年,利州区内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7座。已纳管治理6833户,已集中治理1910户,已完成无害化厕改21613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户数为30356户,已完成治理的行政村数量76个,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率71%。已接近完成规划2022年目标。
故本次规划具备可达成的基础条件。
第二条 规划目标的合理性分析
通过规划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增加受益村庄数和人口数,提高设施出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故在规划项目按期完成并维持正常运营的条件下,规划指标完全可以达标。
第三条 政策保障
当前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背景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和建立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主攻方向。故本次规划具有从国家到地方的政策支持保障。
第四条 政策保障及技术支撑
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成为环保领域的热点,大量技术已得到比较广泛应用,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等被列入国家环保行业标准《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加以推广,三格化粪池在四川部分地区大量推广应用。故本次规划在技术上已成熟应用。
第五条 建设资金落实
本次规划可纳入“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资金。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条 组织保障
细化各职能部门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继续深化相关建设与运维管理的政策、文件、办法的落实,明确权利,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扎实推进。
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
第二条 资金保障
按本规划,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2020-2022年)建设投资估算共计8013万元,远期(2023~2025年)建设投资估算共计4193万元。
采取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补助为主,村民支持和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渠道动员的参与机制,并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费用。
积极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有偿受益的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钱”的理念,按人口收取治理费的模式;有条件的村镇,可将村民的运维配合和户内维护工作与年底分红挂钩,促进提升村民自觉参与的主人翁意识。
第三条 建设保障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统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标准。筛选资质级别适中、设计技术水平较高、施工经验丰富和信誉度高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成立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编制相应的质量监督制度与计划,制定具体的监督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与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设施的施工质量。
第四条 技术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并按方案高标准实施建设;重要的区域,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通过专家评审。建成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应当“验收合格一批,移交接收一批”,建设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标准进行专项验收。
第五条 监管保障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并建立对第三方运维管理机构运维成效的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与重点复查等手段开展运维成效的督查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在线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环保等相关部门及管理主体对水量、水质等其他终端运维情况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开展日常环境检查机制,现场考核运维管理水平、出水水质、数字化维护管理水平以及社会评价,切实对利州区各乡镇(街道)、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定期总结运维报告,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控,变局部关注为系统监控,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使得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稳定运行。
第六条 社会保障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共建共享,形成良好氛围。
第十章 规划的实施计划
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环境敏感区、重点治理河流径流区村庄、政府重点建设村庄和其他类型村庄的次序,梯度推进,分年度推进实施,全面覆盖。
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总体目标,提出实施计划:
(1)2020年:广元市利州区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聚居点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明显减少;(已完成)
(2)2021年:广元市利州区7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常住人口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已完成)
(3)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敏感区内10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待完成)
(4)2025年:广元市利州区8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待完成)。
附件
附表
1、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和规划表
2、利州区农村用水量和排水量预测表
附图
1、利州区行政区划图
2、利州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3、利州区环境敏感区图
4、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图
5、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图(近期)
6、利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图(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