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大楼后部(火车站旁)金龙街23-41号三楼楼顶搭建的钢架结构,彩钢棚顶,长38.8米、宽14.4米,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的一层建筑物,经向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建设时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筑。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或自行拆除上述违建。逾期未主张权利或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认定为无主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照片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地址:南河街道敬国路265号,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839-361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