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地点
利州区。
四、项目预算
6万元。
五、比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比选对象为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二)取得产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认定资质、资质范围能满足承检任务需要、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
(三)具有与承担的产品质量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
(四)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产品质量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五)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
(六)能够按照要求的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七)能够按照要求提供良好的检验检测相关服务。
(八)检验检测价格合理,单项收费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平均市场价格。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申报
申报单位自行准备申报材料(须包含报价文件),于2024年10月16日18:00前密封现场或邮寄至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审
由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选,现场确定承检机构。
(三)公示
对确定的单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对整个工作过程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3370850
监督机构: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村三组曙光路45号
邮编:628017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