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01号)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9-28 08:35 字体: [ ]


近期,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09批次样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一荣山市场胡小青销售的“韭菜”,甲拌磷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城西市场何金蓉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利州平勇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河利州市场王玉红销售的“辣椒(二荆条)”和“茄子”,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南河利州市场谢英贤销售的“鲫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四川佳润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二荆条)”,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小唐水果副食唐池丽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阳光水产店销售的“乌鱼”和“草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雪峰综合型农贸市场胡仕泉销售的“辣椒(大青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1号)

3.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11号)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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