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复工。力促先政府投资项目、后民间投资项目,先国有企业后民营企业顺序有序推进疫情期间建筑行业企业和在建项目的复工复产。2月20日前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建筑行业企业全部复工复产,3月1日前全区所有建筑行业企业和在建项目全部复工复产。强化保障。加强企业间、企业与部门间协调工作,保障企业防疫物资到位;主动对接经信等部门,推动建材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保障建材供给。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的各乡、镇、街道办及社区,解决工地工人租房难问题。精细组织。针对疫情期间农民工紧缺的问题,主动与就业部门联系,及时解决工地用工难的问题。责任落实。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防疫方案、应急预案等,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方案举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