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二是深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评价、竞比、管理、激励措施,强力推进高素质农村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增强村级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加强对中心村、重点村和特色村的培育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美丽宜居乡村“常态化”建设模式,有效破解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瓶颈,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生活舒适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