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了区、乡镇(街道)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各地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行了一级管一级,一级包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区共签订防火责任书1320份;
二是继续实行森林火灾的报告制度,各地在发生森林火情后,都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建立了考核制度,实行了“一票”否决;
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项工作实行了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