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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类型: 工作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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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由原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地方海事处(区航务管理处、区船舶检验处)于2021年2月1日组建成立的新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

(二)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道路水路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做好行业政策法规、业务规章制度的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

2.协助做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和应急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道路水路行业的客货运周转量等综合统计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等事务工作。

5.承担道路水路运输战备的运力保障等事务工作。

6.承担所管辖的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7.承担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8.承担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

9.协助做好全区船舶检验、船舶建造相关业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10.承担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工作;指导站场运营和站务管理等工作。

11.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12.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客运发展,做好“金通工程”省级样板县验收相关工作;完成2024年辖区公路安防建设及水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巡游出租车运力补充和新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占比;调整优化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强水运渡口、码头、船舶及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杜绝行业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公路水路巡查,做好防汛和防“跑船”工作,杜绝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运用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加强理论武装,打牢理论功底,抗牢政治责任。二是提升党建工作能力。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敢于担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三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继续做好政务服务,抓好民生项目建设,不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可能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好自身工作,全力服务群众。四是创新高效改进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充分摸透工作实情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交通运输工作的新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的新途径,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和创新的办法,全面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五是履职担当推动发展。对表对标“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交通强省、交通强市要求,围绕全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战略目标,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扎实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1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03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5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5万元。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56.0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65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6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05万元,占82.47%;项目支出114.98万元,占17.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56.0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6.03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55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5万元。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56.0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6.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554.91万元,占8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1万元,占7.50%;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36.35万元,占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39.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5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农村客运行业的其他项目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道路运输经营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1.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其他乘用车3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调研、乡村振兴、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等。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84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656.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71.96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9.0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14.98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临聘人员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方面的基本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公路运输管理(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开展公路运输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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