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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2-02   来源: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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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024年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39-5572912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局C区一楼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LJ8碎石加工场建设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高坑村四组

广元轩玉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鑫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G5京昆高速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配套项目,属于临时工程,新建厂房1700平方米,建设1条碎石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料50万吨。

工程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8%。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配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环保设施进行处理。(2)废气①施工扬尘:施工站场四周应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并进行洒水抑尘;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文明施工,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②燃油机械废气:选择环保型机械设备,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检查维修。③装饰装修废气:项目装饰材料选择优质、挥发性及毒害性小的环保材料,完成装修后,加强室内通风。3)噪声:施工期间噪声主要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期间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制定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等措施。4)固废: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市政规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1)废气:①原料堆场粉尘:采用篷布进行覆盖,设置严密围挡;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②运输车辆扬尘:在地磅旁设置1个车辆轮胎冲洗沉淀池冲洗进出场车辆。道路洒水,加强路面维护,指派专人定期清扫,禁止在四级及以上天气进行运输作业,杜绝汽车沿路抛洒,控制车速,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物料,以防运输途中物料洒落。③碎石加工粉尘:生产加工厂房进行全封闭,在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制砂机进料口、圆锥破碎机进料口、1#振动筛、2#振动筛筛面上方各设1根喷水钢管(共5根),钢管上打孔,连续喷水控尘。④食堂油烟: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2)废水:项目洗砂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均收集至三级沉淀池567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12m3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经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可降噪20-25dB,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南侧约43m处居民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三级沉淀池污泥、预处理池污泥在生产加工厂房外北侧设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5m2),采取防风、防雨以及一般防渗处理,车间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分区放置于固废暂存间内;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危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及擦拭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6m2)暂存,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地下水和土壤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评价,但项目为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三级沉淀池采取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车间、预处理池、洗车池采取一般防渗处理,办公室、生活区采取简单防渗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日后运营过程,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加强企业生产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按照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避免环境风险的发生,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则环境风险值较小,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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