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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3-12-2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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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冯芙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食品安全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工作,也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的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四个最严”的要求,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也一直是我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市场监管局为维护利州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四条建议措施,每条建议都精准适用,很多工作都是我们已经开展或正在持续开展。

一、关于“净化食品市场源头”的建议

一是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我局持续不断开展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与处置,竭力在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严格把关。2021年度我局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602批次,合格585批次,不合格17批次,合格率97.18%,不合格率2.82%;完成监督性抽检765批次,合格76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35%,不合格率0.65%;2022年度食用农产品为485批次,食品监督性抽检为619批次。现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490批次,合格470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95.92%,不合格率4.08%;完成监督性抽检622批次,合格614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98.71%,不合格率1.29%。对于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置。二是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农业局联合印发的《广元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市场进商超进食堂”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利州区内的大中型超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及其集团采购供货商等主体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必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食用农产品查验,并及时向供货商索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和大型生鲜超市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准入查验制度,在市场入口公示合格证入市查验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做好合格证查验记录,主动向购买方展示和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信息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二、关于“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素质”建议

一是2021年度以来,我局持续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食品销售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利用省局和市局开发的线上培训考核平台及APP,开展灵活、高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丰富食品安全知识,每年度培训食品销售领域从业人员3500余人次,培训餐饮服务领域从业人员5500余人次。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知识培训,自2021年度以来,我局持续不断开展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不定期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线下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培训考核,不断更新调整培训内容,及时开展国家法律法规更改修订内容的学习,提高监督执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推动执法人员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同心协力不断深化监管集中治理走深走实。

三、关于“坚决打击违规生产食品行为”的建议

一是2023年开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为抓手,建立健全“监、检、查”一体和“市、区、所”三级联动机制,紧盯“春节、五一”期间食品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问题,整治风险隐患,深挖案件线索,突出执法办案,曝光典型案例,以雷霆之势开展了“春雷行动202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和铁拳行动,净化了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我局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8548次、学校食堂155次、监测网络外卖平台(网站)2个(次),现场提出整改意见189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共立案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21件,案值15.55万元,结案109件,处罚没款49.49万元。其中1-5万元大要案件4件,10-15万元重大案件1件;警告44件,“春雷行动202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开展川渝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严查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流动摊贩、保健食品经营店、药品经营店、微商等销售主体作为执法重点,查处声称具有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的重点食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严查侵犯川渝知识产权合作重点商标品牌保护目录中酒类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严查侵犯名优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积极联合公安、白酒生产企业,开展跨区域、全链条执法,提高执法办案协作能力,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

四、关于“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建议

一是持续不断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不健康食品,通过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等方式发布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根据时令和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丰富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信息的获取渠道和内容。

二是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成立了7支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结合“红色星期五”“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积极推动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从进社区到进学校,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及时关注和处置涉及食品安全的网络舆情,对通过12315、12345及大话利州等电话、网络渠道提出关切问题、投诉需求的消费者,我局接诉后均会第一时间作出联系回复,也将连续不断将后续处置结果告知消费者,同时我局设立了12个消费投诉维权站,方便各个片区的消费者咨询求助,开通12个消费维权投诉电话,力争高效有力的回复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一切诉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人:董桂洪

联系电话:0839-3370883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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