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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5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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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辖区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梯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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