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进一步细化机关各业务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量,堵塞监管盲区和漏洞,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提升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大水利安全工作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夯实水利安全监督基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水利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创新方式、加大力度,抓好各层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10场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5场次。
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人员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着重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确保辖区水利项目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