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养老机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为加强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上级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数量、抽查时间、抽查方式、参与部门等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编制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按照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和一般检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事项覆盖建筑、特种设备、服务质量安全等,一般检查事项覆盖运营资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
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信息,依托“金民工程”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同时,全面完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