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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利州区2022年政府消费券(第二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24   来源: 区商务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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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嗨购利州 消费惠民”消费券(第二批)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每天20:00

二、发放渠道

建行生活APP

(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后点击“精选”,选择“本地优惠”中的“乐享广元消费惠民”栏目,选择“利州区”即可领取。)

三、发放金额

本次消费券共发放300万元。

四、发放范围

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利州区的所有人员。

五、使用范围

(一)普惠性消费券

主要针对餐饮、零售等企业派发“满500立减200元”“满300立减100元”“满200立减60元”“满100立减30”四种面额电子消费券。

(二)家电消费消费券

主要针对智能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厨房家电、手机电脑等6类智能节能家电,派发“满4000元立减400元”“满2000元立减200元”“两种面额电子消费券。

(三)汽车消费券

主要针对汽车销售行业发放汽车专用电子消费券,购买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车辆,每辆补助1000元。购买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车辆,每辆补助2000元。

六、领取规则

消费券发放期间,同一用户限领取 “嗨购利州、消费惠民” 普惠消费券、家电消费券每种面额最多1张,且同一用户每领券日限领取1张消费券。领取后10天内有效,所有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七、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二)针对汽车消费券设定以下使用规则:在消费者购车前,由汽车经销商现场联系广元建行员工为满足条件的购车客户实时定向派发汽车消费券一张,客户登录建行生活APP领取优惠券,领券后在车商处支付购车款使用。消费者必须配合汽车经销商提供相应审核材料,若拒绝提供将不能享受优惠。汽车经销商在客户购车之后收集好相关材料(购车合同、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复印件/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用于申请资金清算,建行待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将相应优惠券资金清算给汽车经销商。如审核时发现客户不符合优惠券领取使用资格,建行将不对此部分优惠券资金进行清算。

(三)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给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区商务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商家严格遵守约定承诺事项,严禁违规核券。

(五)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特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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