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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2-11-01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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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优先采取项目整体预留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同时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线以来,我区采购项目129个,采购成交金额共计4100余万元,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实际采购规模的83.3%,金额3415余万元。

二是全面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无需缴纳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实行采购文件“零收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提高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针对中小微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到区卫健系统开展了政府采购“送训上门”业务培训,我区医疗机构分管项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下一步,区财政局将针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开展常态化政府采购“送训上门”和在线培训服务,以点带面,不断提高采购人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为深化“放管服”体制改革,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抽查范围,在节减财政支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绩效,为全区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激发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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