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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2-10-17   来源: 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信息类型: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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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容、杨晓蓉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利州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广场舞文明健身树新风”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了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逐渐老龄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利州区中老年人的各项文化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其中广场舞活动尤受大众青睐,在城乡村随处可见。在这些团队中,绝大多数是民间组成的自由团体,多则几十上百人,少则十余人,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团体组建了艺术团、报区民政局注册备案外,在区文化馆或街道备案的团体不足三分之一,因广场舞活动的随机性和自由性较高,我国并没有将广场舞团体纳入必须注册管理的社会团体,也没有将广场舞团队纳入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对广场舞的发展,区文化馆更多的是从文化发展的角度去引导,对广场舞的扰民问题,更多的是通过街道综合管理的角度去解决,随着今年开展广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场舞扰民相关问题已经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范畴,区政府经过统筹规划,正着手大力的解决相关问题。我们对两位委员提出的各条建议会充分吸纳,并对建议中的事宜,向你们汇报如下。

一、长期引导、吸纳闲散团体,将其纳入场馆进行规范化管理。

为了有效引导城乡广场舞团体,使其得到更好更规范的发展,利州区文化馆及各乡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每年进行了场地的扩展建设,将室外部分团体纳入场馆队伍建设中来,提供相关场地和设备,广场舞指导老师等,规范化管理,合理安排活动使用场地和时间,很大程度避免了扰民问题,极大的提升了团体文明化、科学化发展。

二、通过广场舞大赛及汇演活动,联合各街道、社区对各团体进行登记备案和有效管理。

2012年至今,我们开展了大量广场舞大赛、汇演等活动,大小活动平均每年30余场次,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对各队伍进行登记备案,进行了有效的管理,特别是规范了广场舞剧目,规定了固定动作和曲目,确保了政治正确性,脱离粗俗和健身的科学性。

三、安排专人进行了长期宣传,号召广场舞团体文明舞蹈,文明健身。

2010年以来,每年由区文化馆统筹各街道和乡镇的具体情况,安排每一个文化干部下基层进行文化指导,每月至少下基层两次,其中广场舞指导是基础课之一,在指导的同时,要求指导干部必须对各责任辖区的团体进行正确的引导,规范其舞蹈时间、舞蹈地点、舞蹈剧目等等,号召大家文明舞蹈,文明健身。

四、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和健身事业,大量扩展各活动场馆。

为了群众有更多的文化活动、健身活动的方式选择,利州区新建和扩建了大量的文化体育场馆场所,例如正在改建的原南河体育场,将建设成为广元城区的主要健身场馆之一,待改建完成后,能容下多支队伍进行健身活动,也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老城、南河、东坝等城区的健身环境,届时对广场舞团队的规范化管理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五、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调研,吸取好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广场舞团队的管理。

今年,我们将针对广场舞进行社会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争开展好广场舞活动的同时,严格要求,规范化管理,让群众文明健身、快乐健身的同时,能得到一个更舒适、文明的社会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广元文明城市的创建。

张莉容、杨晓蓉委员,如果你们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你们多加指导。

联系人:杜林原

联系电话:0839-6193972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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