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1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政策文件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图解: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利府办发〔2022〕32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广元市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合理构建全区农贸市场管理机制,理顺区级部门职能职责,全面推进我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抓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主体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持续规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全区农贸市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行为规范。

二、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农贸市场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市场管理秩序

1.车辆停放: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车辆有序停放,不挤占人行道及消防通道。

2.货物摆放:保持店内整洁、摊位商品有序摆放,划线归位,不越线、不出摊,无占道经营、无杂物乱堆。

3.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通行顺畅,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和相关导向标识。

4.行为规范: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诚信经营、合法经、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服务规范。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1.环境卫生:配备充足市场保洁人员,保洁及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

2.垃圾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等。

3.水产区域:设施完好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

4.公厕管理:市场公厕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公厕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蚊蝇鼠蛆虫,定时消毒,免费使用。

5.下水管网:合理布置防鼠网,通畅清洁,无异味。

(三)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1.公示登记信息:证照齐全,规范亮证亮照。

2.诚信守法经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杜绝随意涨价、垄断经营现象,落实商品明码标价规定,无假冒伪劣商品,无欺诈、宰客行为。

3.守护食品安全: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生熟、干湿经营区通道分隔,熟食摊区“三防设施”齐全。禁止活禽交易及宰杀,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人员及经营者佩戴口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建立台账。

2.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验码入场要求。

3.开展日常消毒工作,做到每日对市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4.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五)健全市场创建要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

1.规范公示基本信息:在市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公示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及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在醒目位置公示农药残留检测情况,有禁烟警语和标识,各类公示内容符合实际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2.规范设置宣传内容:在市场内展示不少于10处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一处诚信类公益广告),在入口制作创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在醒目位置设置“道德守礼”提示牌。

3.规范展示示范点:在市场内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比活动,对评比出的“诚信经营示范店”挂牌明示。

4.规范公示维权渠道: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市场落实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生熟、干湿经营区通道分隔,熟食摊区“三防设施”齐全,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登记办理证照,规范亮证亮照行为;依法监管市场内计量、价格、商品质量,规范公平交易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维权机制健全,维权渠道畅通,规范维权申诉处置。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市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利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场内油烟、噪声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测和查处。

(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与农贸市场混杂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负责公厕、垃圾房建设和市场改造维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市场周边街道和人行道的维修。

(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依法监管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农资经营行为,参与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

(六)区商务局:负责会同市规划部门做好农贸市场规划,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完成改造维修、摊区布局及功能配置工作,参与广元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

(七)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新冠病毒及其他传染病环境监测。

(八)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履行所属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所属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市场开办者及相关产权所有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停放,配合消防支队依法规范通道通畅。依法整治不规范店招、遮阳棚、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依法整治烟尘、油烟、噪声等环境污染行为;规范不文明养宠行为。

(十)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协助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责各农贸市场垃圾清运作业与管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十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督促市场业主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和相关导向标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通行顺畅,消防设施完整有效,规范市场内使用明火作业。

(十二)各乡镇(街道):履行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垃圾分类及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整治农贸市场乱搭乱建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辖区便民服务点秩序管理,不扩大经营品种、不扩大经营区域、不影响农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及时开展市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市建成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牵头责任单位、监管指导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责任主体(见附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配合,及时沟通协调,特别是对推进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痛点,要加强沟通协商,保证及时妥善处置。同步建立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力量,定期研究治理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治、长效治理机制,加大对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三)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市场业主及其管理人员、市场内经营户、消费者的文明经营、爱护环境卫生意识,自觉落实摊前“三包”责任,加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主动参与到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


附件:利州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责任分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