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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巩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质量
发布时间: 2022-06-10   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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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保障标准。2021年12月起,城乡低保标准由590元/月、390元/月提高到615元/月、415元/月,根据低保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等因素,按A、B、C分类分档提高补助水平每人每月25元、15元、5元,月提高补助金达27万余元。城乡分散特困人员标准由767元/月、507元/月提高到800元/月、540元/月,人均每月补发33元。

二是打好高效政策牌。优化确认程序,扩大救助范围,打破户籍限制,推行全省通办,制定进一步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建立特殊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社、融媒体、易拉宝等进行政策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定期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对因病、因灾、因疫、因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低收入人口1799人依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

三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依托四川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统筹社会救助年工作经费4.5万元,积极搭建利州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推动低收入人口“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闭环管理。通过大数据比对、多部门联动等手段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困难对象实际,及时跟进低保、临时救助和相关部门专项救助,特别是加大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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