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金洞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详情
金洞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5-19   来源: 金洞乡   信息类型: 环境保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乡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全乡上下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教育,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成为全乡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乡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督查,严明纪律。始终坚持专项督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要给予表扬;对效果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对那些落实不力,甚至影响到创卫工作总体进展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