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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五项规范”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 2022-04-02   来源: 区委办   信息类型: 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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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健全村(居)务公开组织机构,成立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156个,组织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设立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156个,对村(居)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村(居)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一律依法建制、有章可依、按章理事。

二是规范流程严把程序关口。为便于村(居)务公开工作依规执行审核程序,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区委组织部门指导乡镇(街道)确定的党务公开目录,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集党组织其他成员集体确定公开内容,专人填制公开表并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签和乡镇(街道)指导后公开。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内容,由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公开目录、清单和方案要求,提出村(居)务公开具体方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并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讨论确定,具体公开方案应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确认,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是规范时限提升村民知晓率。根据所公开事项的时间要求,村(居)务公开的时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的内容随时公开。在一定时期内与党员群众紧密相关的常规性事务,实行定期公开。村(居)务公开以公示栏公开和“三务”公开平台发布为主,会议公开、微信群公开、广播公开等形式为补充,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尽可能提高群众知晓率,以便群众广泛参与并进行监督。

四是规范备案加强督导职能。村(居)务公开实行乡镇备案,村级每月将公开时间、内容、形式等相关信息通过填写村(居)务公开备案表形式报乡镇进行备案。乡镇通过村(居)务公开备案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把关,督促各村做到要求公开的全公开。乡镇将村(居)务公开情况汇总并上报区民政局,民政局根据全区各乡镇上报内容,及时督查促整改。

五是规范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上报的工作机制,推动村务有效全面公开。同时将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村(居)“两委”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予以通报,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重要项目计入考核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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