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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举措”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 2021-11-24   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类型: 工作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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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现场预约登记服务。在2.14、5.20等特殊婚姻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可以提前30天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现场预约。经审核,证件、资料合格并完整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后,可持预约单在当天直接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开展特殊群体拓展服务。为特殊群众(老年人、聋、哑、不识字和书写困难)提供一对一服务,由专人指导特殊群众填写表格和签名,并引导他们完成人脸识别和指纹录入等一系列后续流程;对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靠前服务,使婚姻服务更加亲民、便民。

三是改进细节提供贴心服务。在大厅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为群众提供结婚、离婚、补领登记证的相关告知书和离婚冷静期的办理流程告知书,让办事群众一次性了解相关办理事宜,并在咨询台备有老花镜、医药箱、饮用水等,方便群众取用。

四是简化流程让群众少跑路。婚姻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相对比较复杂,登记处结合当事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关系和所提供资料,通过比对婚姻登记网络信息平台中当事人婚姻信息录入是否存在和准确、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办理地区等情况,可不再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能一次办理的将给予一次办理,让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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