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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23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政策解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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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广元市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审定2021年度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送审稿)的请示》,对预案的修订提出了要求。为此,我区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广元市利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起草过程

区食品安全办自20218月启动《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并组织专家组评审。202111月,形成《广元市利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主要内容框架基本遵循《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级预案”),涉及报告的时限和报告的内容方面,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以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在市级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量化,增加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概念及处置。(如:1.4事件分级: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未达到一般(IV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2.5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事件较小且危害程度较轻的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参照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共53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共5条,包括区级组织指挥机构、区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乡镇(街道)组织指挥机构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共6条,包括事件风险监测、事件风险预警、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与通报共3条,包括报告主体和时限、报告内容、先期评估。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共17条,包括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医学救援、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验检测、事件调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涉国(境)外事件处置、区级应对工作、部门工作应对、区人民政府工作组应对、区指挥部应对、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共3条,包括善后处置、责任追究、总结评估。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共10条,包括队伍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应急演练。

第八部分附则共4条,包括预案管理、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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