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下的权利运行监管机制,明确决策责任,切实提升决策质效。近日,广元市利州区出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广利委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1月16日起施行。
《办法》着眼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全过程,共设5章24条,围绕决策范围和权限、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三大事项,明确了经济政策制定和体制改革、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事项;规定了重大经济事项的提出、论证和审查、研究和决定等程序事宜,并明确了涉公、涉专、涉稳等重大经济事项论证审查举措;明确了决策后评估责任落实。
在开局“十四五”的宏观背景下,及时出台《办法》有利于确保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发挥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全局的核心作用,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高质量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