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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坚持四个“明”
发布时间: 2021-10-12   来源: 区乡村振兴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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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做到监测范围“明”。紧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这一硬性指标,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方面风险,将存在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对存在的七种情形坚决不纳入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二是坚持做到认定程序“明”。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七步法”认定程序,严把监测对象确认关。第一步,村“两委”比照监测对象标准进行风险分析研判,形成初步名单。第二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信息,确保各项指标和信息精准无误。第三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评议,评议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第四步,乡镇对拟监测对象进行实地抽查,重点复查存在疑问的对象,召开党委会议审核复查名单并报区乡村振兴局。第五步,区乡村振兴局将监测对象名单反馈给公安、工商、人社、住建等部门进行车辆、经商、住房、养老保险等八个方面的信息比对,凡存在有其中任一情况的都不予纳入。第六步,区乡村振兴局将比对后的名单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由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第七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告,公告无异议后,由乡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是坚持做到结果运用“明”。切实做好三个方面的运用:准确判定风险类型。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线索,准确划分风险类型,风险类别分别有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缺劳动力和其他等。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统筹整合农业、林业、住建、医疗、教育、交通、人社、金融、残联等部门项目资金等资源,运用利州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二十四条措施”等相关政策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注重群众教育引导。在消险帮扶的同时,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激发其内生动力,不断提升他们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坚决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和出现新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坚持做到化解销号“明”。监测对象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消除了风险实现稳定增收后,由乡镇(街道)在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及时进行销号处理,确保监测成效实实在在,监测对象越来越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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