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不返贫、不致贫。区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统筹拟定《利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二十四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涵盖住房安全、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6大方面,共24条务实、可操作、接地气举措,有效期5年。目前,该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文件已印发至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