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撂荒耕地整治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专题党委会,对撂荒地整治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强化宣传引导。积极采取张贴横幅、村村通广播、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恢复撂荒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3)全面摸底排查。由联系村领导干部、村(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到田间地头,对每块撂荒地逐块登记,并与农户核对签字确认,建立台账,做到各村(社区)撂荒地面积、撂荒原因底数清、情况明。
(4)坚持分类施策。对自愿进行复耕的,由农户对撂荒土地进行翻耕复种。对自身无条件或不愿意自行复耕的,由村(社区)引导,与合作社或承包大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流转,确保撂荒土地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