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农〔2021〕28号),下达我区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90万元(中央资金144万元,省级资金2646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资金下达各主管部门并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意见收集人:何耀东,监督电话:(0839)3311506;电子邮箱:226092965@qq.com;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393号区财政局六楼农业股。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