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灯”属于高空明火飞行物,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给森林防火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消除燃放“孔明灯”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祥和、愉快的气氛中欢度春节,节日期间,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检查清理。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年货店、临时摊点开展大检查,每到一处都向店家、摊主、群众详细讲解了燃放“孔明灯”的严重后果,宣传有关禁放“孔明灯”的法律法规,并以案普法,以辖区2016年一孔明灯坠落楼房阳台引发火情的案例进行宣传,倡导商家不销售孔明灯,共同维护春节平安和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密集巡查防控。组织警力对泗河子、清江河边等烟花爆竹燃放点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燃放“孔明灯”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过节。三是多方宣传提醒。不仅通过“六边六进六防”等群众工作宣传提醒,还通过“平安利州”的微信微博公众号提醒,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此次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销售摊点、店铺20余家,销毁“孔明灯”300余个,制止燃放孔明灯9人次,辖区群众对利州公安心系群众担使命、春节在岗尽担当的优良作风纷纷予以点赞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