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轮镇大力开展禁止经营使用百草枯产品农药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0-14 来源:
宝轮镇 信息类型: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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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落实专人,把禁止使用百草枯产品的相关工作安排到组、到户,采取有效措施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正确、合理使用农药。
二是全面核查违规经营使用百草枯情况。全面核查是否存在百草枯产品销售情况,严防专供出口产品转内销。对社会上库存和尚未销售使用的百草枯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回收,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要对农业生产企业、病虫害防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进行全面排查,禁止使用百草枯产品。
三是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百草枯行为。加强包括百草枯在内的禁用农药、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全面检查并规范农药经营主体的采购台账、销售台账,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的农药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