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核查违规经营使用百草枯产品农药。街道农业农村办和发展保障办协同对蜀门市场、上城壕市场、原工农场镇是否存在百草枯产品售卖、是否仍然库存和尚未销售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回收,街道收集后统一上缴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统一处理。
(二)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商家。我办在国庆、中秋双节前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对辖区农药经营主体全面检查并规范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加强对百草枯在内的禁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农药使用管理。对违规经营使用的,依法依规上报处理。
(三)加大违规经营使用农药宣传力度。各村积极通过组织坝坝会、村村通广播第一时间宣传禁止使用百草枯产品农药,对种植大户,村干部入户宣讲禁用农药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正确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