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利州区供销社实行全系统财务统一管理 » 详情
利州区供销社实行全系统财务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 2020-09-25   来源: 区供销联社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廉政风险,加强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资金运行的计划、决策、控制、考核、监督等活动的管理。利州区供销社实行全系统财务统一管理。

一是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统筹管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廉洁高效。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每季度查阅一次会计报表,半年和年度末分析总结全系统财务运行和收支执行情况,全系统年度会计决算完毕后安排1—2个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预算。每月定期审查各单位当月财务报表和收支核算,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协调全系统财务运行和指导问题整改,形成工作台账,总结提升全系统财务工作质量。

四是设立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区供利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全系统内部财务核算职能,设立全系统内部会计核算中心,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会计职能统一由核算中心履行,编制预算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高效运行。

五是设立统一支付中心。区供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全系统财务集中支付中心,建立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履行全系统支付职能。监管专户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收支规定,履行签批手续,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