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纪委、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镇林业站,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镇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指导工作,各村(社区)、承保机构做好宣传发动、保费收缴、勘查理赔等工作。
二是全面治理、突出重点。在全面开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生猪、水稻、玉米等险种专项治理,并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在险种方面,重点检查虚构生猪投保数量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等问题;在保险机构方面,重点检查涉农保险业务规模靠前、赔付支出和费用支出占比高和内控管理薄弱的机构;在检查方法方面,重点检查保险机构承保理赔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等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行使公权力人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靠“保”吃“保”、骗取套取保费。
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主动查摆问题、如实说清问题的,以及问题轻微并积极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酌情处理;对不主动查找问题、妄图蒙混过关的,被重点抽查发现的,将坚决严查严处。对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分级缴入国库;对违法乱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同级纪委或公安机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加强信息共享,防止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再次发生。健全日常监管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涉农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涉农保险补贴资金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助推镇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