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村社财务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2016年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所辖行政村社的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方面:一是会计管理方面。各村社在会计核算科目使用、凭证填写、账簿登记等业务操作上不准确、不规范,违反农村会计制度规定,跨年度记账,没有按时结旧账建新账,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专项资金被套取、挤占、挪用、串用、借用等问题。二是“村账乡代管”制度落实上。“村账乡代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村社与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发生的代管资金往来账目不相符等问题。三是村社三资管理方面,区级财政部门投入到项目村社的资金来源及去向情况不明问题,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及企业建设的村社扶贫项目的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不完善,集体资金入股、资源资产出租、出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还有在项目管理中,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项目资金的违法问题。
此次农村财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张磊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参与,整治工作将于11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