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南河街道贯彻学习《四川省禁毒条例》 » 详情
南河街道贯彻学习《四川省禁毒条例》
发布时间: 2019-02-26   来源: 南河街道   信息类型: 工作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扎实做好《四川省禁毒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工作,南河街道办事处按照利州区禁毒委要求,2月22日,组织辖区石马坝社区、南鹰社区、郑州街社区、体育场社区、接官亭社区、南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办事处综治办等禁毒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综治专干近20人,召开了贯彻学习《四川省禁毒条例》培训会。

为让基层禁毒工作干部们能全面掌握、领会《四川省禁毒条例》实质精神,一是组织观看了禁毒警示教育片;二是禁毒工作分管领导就全办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介绍;三是对《四川省禁毒条例》进行了专题讲解学习,明确了基层干部从事禁毒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为使《四川省禁毒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见实效,办事处禁毒工作分管领导提出了学习宣传相关要求。一是全面开展《四川省禁毒条例》“五进”(进校园、进小区、进社区、进场所、进单位)的宣传贯彻实施宣讲、培训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外出农民工特殊人群的禁毒常识普及教育;三是着力开展制毒窝点排查和禁种铲毒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辖区“零制毒、零种植、零产量”的禁毒工作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