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自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3月10日对广元市利州区2015至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3项扶贫资金(以下简称:三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金洞等9个乡镇,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利州区共计筹集到位三项资金32047.64万元。截至2018年2月底,9个乡镇到位三项资金30218.70万元,已支付28295.61万元(含乡镇自有资金垫付170.19万元),结存于乡镇尚未拨付2093.2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9个乡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突出成果,三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价款、虚报工程量,骗取扶贫资金。
(二)虚报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三)个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个别村未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五)个别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本金和超期收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相关部门、乡镇按要求积极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乡镇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相关部门、乡镇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