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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评议“利州区金洞乡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13   来源: 金洞乡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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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评议“利州区金洞乡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公告


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探索建立与现代林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主线,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为乡村振兴战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秋季造林工作,公开评议2018年林业造林项目施工单位,发包方为金洞乡人民政府。

一、依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川办发〔2018〕11号)要求,依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方案》(广利府办发〔2018〕27号)的通知公开进行评议。

二、项目内容

2018年秋季金洞乡范围内实施的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针对造林季节性强、造林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经决定划分3个标段(见方案)。

1、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造林补贴项目,总造林面积2285.1亩,总投资:1124183元。

2、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公益林)建设项目,总造林面积123亩,总投资:61500元。

3、建设地点:利州区金洞乡清河、石青等8个村的行政区域内。

二、资质条件及要求

(一)在利州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才能报名参加金洞乡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本地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的基础上,可在全区范围内择优聘用其他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担工程。

(二)承担造林项目的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本着林业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并重的原则,在保证造林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要优先保障社员的劳务收入,项目劳务费用占到其承揽项目政府投资的45%以上,劳务费用60%以上由贫困社员获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人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利州区金洞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一是合作社营业执照、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贫困社员确认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二是合作社成员名单、合作社贫困社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四、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评议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7时30分,地点:利州区金洞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评议申请文件,评议人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

本次评议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金洞乡政府公示栏发布评议信息,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评议人: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龙洞村一组1号

联系人:赵  容

电  话:0839-8535003、15196108828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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