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治市场环境。改革创新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完成区旅游发展局挂牌,进一步完善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部门联勤联动、运转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旅游投诉和案件处理力度,严防强迫消费、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继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区景区、度假区、星级饭店、农家乐、精品民宿的评定复核工作,选树一批标准化旅游经营单位,以点带面,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注重服务设施的完善与服务质量提升。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旅游企业“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法加强旅游安全监管,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切实提高旅游行业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水平。深入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向旅游者发布旅游安全警示,切实保障广大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