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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关于建立土地及房屋评估企业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1-2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征地拆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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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

关于建立土地及房屋评估企业库的公告

    为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政务公开,切实规范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择评估企业建立土地及房屋征收评估企业库,供被征收人选择从事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具有C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或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均可申请报名。

   二、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参与意向的评估机构,可在2012年3月16日之前,到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综合股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盖本公司公章):

    (一)申请土地评估入库机构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房地产评估入库机构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查备案

    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资质符合要求、连续三年年检合格且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土地、房地产评估企业中择优选择评估机构入库,并发放土地及房屋征收评估企业入库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电话:0839-3510938

    地址:东坝嘉陵南路交通银行七楼

 

                             二0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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