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宝轮镇“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详情
宝轮镇“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3-19   来源: 宝轮镇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在春季来临,传染病高发时期,宝轮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全镇群众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一是认真排查源头。镇安办与工商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镇域内食品加工企业、餐厅餐馆、学校、机关食堂等重点行业场所进行排查,从源头上对食品制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与企业、各村(社区)、学校等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格惩处。三是强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全镇LED显示频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各村(社区)宣传栏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生产意识,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