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和工商局城南所“四举措”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 来源: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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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南食药和工商所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
9月7日下午,所长唐晓辉以“六类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民生责任,并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认真检查,逐条对照,重点对照六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抓早抓小,严防职务犯罪行为发生。三要完善措施,积极预防,监管人员要自觉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四要积极工作,认真统筹。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食品药品和监管队伍“双安全”。同时开展好清理食品领域环境卫生工作,抓好五小行业清理,排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