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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把好“六关”,确保生猪屠宰安全
发布时间: 2016-11-25   来源: 区农业局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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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把好“入场查验关”。实行“三查两单”: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证物相符、查生猪健康状况,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验收检验记录.

    (2)把好“检疫申报关”。实行宰前6小时申报,审核“五单一证”(《入场查验记录》、《车辆卸后消毒记录》、《“瘦肉精”自检报告》、《“瘦肉精”检测记录》、《检疫申报附件》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

    (3)把好“宰前检疫关”。实行宰前2小时申报,开展“两检两单”,对生猪逐头逐项检疫、进行宰前“瘦肉精”抽检,并填写《宰前检疫记录》和《“瘦肉精”抽检记录》。

    (4)把好“同步检疫关”。实行“两检两单”,对宰后生猪逐头逐项检疫、进行宰后“瘦肉精”抽检,并填写《同步检疫记录》和《“瘦肉精”抽检记录》。

    (5)把好“品质检验关”。由屠宰企业专门的品检人员负责开展肉品品质检测,对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加盖印章。

    (6)把好“产品出场关”。实行“三禁两单”,对于同步检疫、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存在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禁止产品出场。产品出场后进行场内消毒,填写《生猪产品出场记录表》和《防疫消毒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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