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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区农业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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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2015年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1、全力抓好产业扶贫,稳定发展农业生产。2015年,一是完成了全区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明确了54个贫困村产业发展重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09个,合计安排产业扶贫开发资金2700余万元,在抓好面上扶贫同时,也抓好了荣山镇中口、金洞乡松柏、龙潭乡桃园等8个村的部门帮村、干部包户工作。二是粮油生产保持稳定。全年完成播种面积22.254万亩,预计完成粮食产量8.187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全年完成油料产量0.3357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24%。三是畜牧生产平稳。全年生猪出栏40.2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牛出栏1.2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9%,羊出栏12.2万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小家禽出栏400万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土鸡出栏180万只,新建土鸡养殖场2个,在城区开设剑门土鸡专销店1家。四是蔬菜产业实现量升价稳。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实现53万吨,完成新增城市调节蔬菜基地3150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57.5%,基地良种集约化育苗覆盖率达到69%,完成目标任务的115%。五是特色经济作物生产进展良好。新建水果基地1000亩,实现产量4.91万吨,新增产量1100吨。建成利州乡土特色农产品展销店2个,田园市场1个。

    2、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600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33万亩,配方肥应用面积22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完成机耕便民道建设220公里,为加快全区农业机械化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年共维修机电提灌设施220台次4070千瓦,保灌面积1.5万亩,今年共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236口,沼气化率达到88%。完成目标任务的111.8%。

    3、狠抓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拓展农业综合服务功能。立足区位优势,坚持科学定位,不断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内涵。把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新村建设、公共服务、党的建设、产权改革统筹推进。今年新建的灵秀水乡、川北江南——井田现代农业园区已基本建成,全面巩固、提升、拓展已建的大荣、曙光、赤化、工农等现代农业园区。抓好以养殖企业、规模养殖户为主体的龙潭生猪、荣山肉牛、白朝肉羊、赤化小家禽(肉、蛋)、赤化杜仲山鸡等5个现代畜牧产业园区建设。

    4、攻坚克难,统筹推进了利州农村改革。全面完成了全区15个乡镇(办)169个村40389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共登记地块394376块,登记面积293274.18亩,承包耕地面积较二轮承包统计面积增加14.9万亩,增加146%。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共发放325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证书。工农镇小岩村共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292本。新建且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创建申报区级以上标准化示范社10家。新建家庭农场且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16家,新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8家,完成目标任务均超过110%。

    5、奋力抓好项目工作,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全年向上争取项目47个,已到位资金7948.9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4%;农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完成1.1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5%;招商引资企业广元羚航牧业完成投资5000万元,储备项目5个,其中有项目建议书3个。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一是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有效。猪、牛、羊等小家禽等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均达到了应免数的100%,全区全年无疫情。二是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开展“瘦肉精”检测8000余份、农残检测3824次,合格率达100%。屠宰检疫工作实现了屠宰检疫同步,检疫率、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出场动物产品合格率、出证率均达100%。三是在赤化镇、赤化镇泥窝村、龙潭乡建设村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四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市场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34次,完成农业综合执法案件办结12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33%。创建“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10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主要农作物定良种覆盖率达97%,完成目标任务的102%。

    7、农业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抓好农技指导推广。全年举办科技培训班20期和种养殖专题讲座、各类技术培训现场会120多次,受训农户1.32万人次,印发各类宣传和技术资料2万余份,二是抓好品种改良、家禽的良种扩繁,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建成全市最大的优质生猪集约化养殖基地、全市最大的优质种猪繁育基地,全区全年母猪换种2608头,引进南江黄羊3100只,简阳大耳羊1760只,波尔山羊种公羊72只。新建种羊扩繁场2家,新建土鸡扩繁场1家。共引进和推广优良蔬菜新品种10多个,面积10余万亩,三是注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54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书记、村主任和联系村农技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养扶持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全年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000人,培养扶持生产能手和农村经纪人225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9.6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5%。四是农机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三堆镇井田村新建太阳能提灌站1处,在赤化镇、荣山镇和金洞乡技改提灌站5处。共完成机耕作业面积14万亩,机收8万亩。在大石镇青岭村和荣山镇张坝社区开展了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机收服务,改写了利州区无水稻机插秧的历史。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46%,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8、加强 “三品一标”认证,农业品牌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利州农业品牌,让品牌成为卖点,大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生产效益,促进农民收入。全年完成绿色食品认证4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1个,注册畜产品商标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至此我区绿色食品总数达到8个。广元市玺府农业公司生产的山葵正在申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有机食品认证,环评工作已经结束,申报资料已上报。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农博会等省内外相关展会和产品推荐会3次。利州香菇、龙潭金鼓仔猪、赤化杜仲山鸡、金五星鸡蛋品牌效应得到提升,剑门牌橄榄油、核桃油获四川省名牌称号,我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幅提高。

    二、部门概况

    2015年6月,原广元市利州区畜牧食品局(财政预算代码611601)整体并入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含乡镇畜牧站),故2015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决算报表按涉及年初数的报表数据均由原两个局相关报表数据合并而来。

    2015年,纳入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2015年末,我局有下属独立编制机构数4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机构数4个,财政补助独立编制机构数39个(含乡镇畜牧站16站、乡镇农技站15个)。

    2015年末,我局有事业编制18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53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34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人),年末在岗实有人员168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44人,全额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人员120人,差额事业人员1人,经费自理事业人员1人)。特别说明:在岗实有人员中未包括2015年12月31日已在岗,但我局尚未发放工资、未纳入决算的广元市利州区水务局水产站调入人员7人。2015年末,由我局发放工资及年终目标奖退休公务员共18人,由我局发放年终目标奖退休事业人员80人。2015年,我局新增事业退休人员2人,由社保发放工资。2015年我局财政补助遗属人员为35人(其中含根据区财政局会议纪要解决原畜牧局乡镇站1994年前退休职工遗属1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7321.15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7321.15 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25.30 %。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545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84.4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0.55万元,农林水支出465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7.46万元,粮油物资储务支出3.82万元,其他支出25.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158.64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51.56 %。

    收入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到我局的农业项目专项资金及惠农补贴资金增多。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2014年结转项目在本年支付金额较大及本年项目增多支付也相应增大。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45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56万元,主要用工资福利支出1326.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51万元;项目支出3690.3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3.3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7.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30.3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84.42 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四)节能环保支出420.5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五)农林水支出4658.5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和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和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行政运行、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其他农业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 97.4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七)粮油物资储务支出3.82万元,主要用于调整种粮农民直补事务;

    (八)其他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调节基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较2014年下降2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3.42万元,主要事由是2014年四川省农业厅组团,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派1人赴德国参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培训。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9.5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10.01万元下降5.25%,公务接待费均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市、区各级部门调研农村产权改革、农业灾情、涉农项目打捆,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项目检查验收、农(畜)产品交叉检查抽样、行风评议等开支的住宿费及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42.7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管理,降低了车辆维护及燃油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 辆、越野车1 辆、其他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86万元,用于病虫害控制、农(畜)产品安全检测抽样、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疫、屠宰场整治、农资及饲料投入品执法检查、渔政执法、项目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填写)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36.3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增加33.3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植保检测专用设备购置及单位合并后办公家具的添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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