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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区环卫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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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我单位系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力资源股、业务管理股、安全生产股、征收股6 个股室;下设8 个街道环卫所、环卫监察大队、公共环卫服务所(含运输服务中心、公厕服务中心、垃圾处理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10 个事业单位。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078万平方米道路及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垃圾收运处置,环卫设施规划配置、建设管理、监管维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我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10 人,退休人员63人,环卫临聘人员3162人。2015年主要的工作情况如下:

    1、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推进顺利。针对群众反映的“收费难”问题,领导班子多次集体出面,与市、县卫生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磋商议定,为医废清运费的征缴工作理清了关系,排除了障碍。“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任务数为8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实际完成数为1044.22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30.53%。

    2、城区环境日常管护工作保障到位。按照城市环卫作业规范化要求,我们对主城区1078万平方米的道路、廊道实行了分类等级管理。一是通过分批次投放150余辆机械化扫地车、洒水车、垃圾压缩车、护栏清洗车、电瓶清运车等,对城区主要干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实现了道路清扫保洁、冲洗降尘、附属设施管护、垃圾收集清运机械化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水率≥83%,实现了最大效益的人机对接。二是认真坚持了生活垃圾定点倾倒、集中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和医疗废弃物专车收集、封闭运输、集中无害化处置制度,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三是按照“布置合理、功能齐全、环保美观、方便适用”的原则,我们在加大对环卫设施添置、维修、更换和环卫作业质量巡查监管工作的同时,2015年,通过对50辆机械化作业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管理系统,实行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运行轨迹全程智能监控,有效杜绝了野蛮作业和跑冒漏,为节约管理运行成本、实现智慧环卫做出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3、城区免费公厕开放管理规范有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自2011年2月19日起,城区58座环卫直管公厕由“以厕养厕”的经营方式全部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我们在尽快牵头制定完善了免费公厕的人员设置、工资标准、免费标识、开放时间、设施管护和清扫保洁等内控制度,妥善解决公厕承包期间相关遗留问题的同时,努力确保了公厕免费开放后服务时间不变,标准不降,质量不减。2012至2014年,总投资近80万元的南山健民路两座生态环保公厕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广大登山爱好者健身途中如厕难的问题。

    4、环卫项目建设工程全面稳步实施。我们进行合理规划,统筹推进,逐步加大对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免费公厕、垃圾处理场和机械化作业车辆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规划配置和建设改造力度;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在投入使用后,日处理生活垃圾500余吨;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已于2014年12月顺利通过省环评验收,日处理医疗废物约5吨,实现了全市大小医院、个体诊所医废处置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当前已进入设施预订、厂房建设阶段,实现累计固投资金23750万元。

     5、临聘人员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一是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对在岗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人员全部补充完善了劳动合同,并统一购买了工伤保险;超龄人员在完善劳务关系、团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启动实施了逐年退出计划,并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015年共辞退304人,兑现补偿金149.75万元。二是坚持工资福利逐年增长机制。环卫临聘人员劳动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待遇办法,2011年至2015年,月工资标准已从700元/人(特殊岗位除外)增加至1380元/人,还按月发放手套、洗衣粉、口罩、毛巾等福利用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兑现了高温作业补贴。三是关怀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市区工会和社会爱心企业的支持扶助,先后为一线环卫工人开展了20余次“送温暖”、“送清凉”慰问活动,通过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开展阳光助学计划、建立城市环卫公益发展基金、购置防寒羽绒服2510套、安装太阳伞350把、建立环卫工人休息点84个等系列暖心关爱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环卫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极大地推动了环卫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6、深入基层,为民解忧,干部“挂包帮”和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全省精准扶贫“五大工程”和“六个精准”要求,我们在全面走访慰问85户困难户、开展助农抢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争取市残联专项资金2.4万元,用于鹅掌村24名残障人员的产业发展启动资金,并将1名年轻盲人送入城区专业按摩店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半年;在全局工作经费中列支扶贫帮村专项经费 17.5万元,为鹅掌村配送垃圾分类桶40个、果皮箱6个、人力三轮车10辆、大扫帚450把,环卫标致服10套,对四组人畜饮水管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彻底解决了该组19户103人的人畜饮水问题,每年“春节”和“7.1”期间,由党组成员带领党员干部,对村支两委和困难党员群众发放慰问金和衣服、大米等慰问物品,还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按市价购买养殖大户跑山鸡180余只、鸡蛋数千枚,切实解决了养殖户产品滞销的燃眉之急。 。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 6286.1037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86.1037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下降 21.3 %。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6280.10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175.61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5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5.87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88.574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1.7823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6.606421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下降 21.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 6079.4972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87.731575 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775.365975万元、办公费27.099975万元、印刷费2.3593万元、咨询费0.9万元、手续费2.045834万元、水电费4.385752万元、邮电费3.3557万元、差旅费0.5745万元、日常维修维护费14.830536、租赁费0.18万元、会议费4.683751万元、培训费0.49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57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3518万元、福利费4.05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6412万元,对家庭及个人补助226.24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9520万元;项目支出 4991.76570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上水电费54.806635万元、维修维护费136.721528万元、专用材料费174.122242万元、专用燃料费596.018795万元、劳务费3484.5342万元、项目其他资本性支出545.56230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表2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18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63.518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2.1万元 ;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6507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三)  节能环保支出  615.87154  万元,主要用于焚烧发电项目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5188.5747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737.715275万元、办公费27.099975万元、印刷费2.3593万元、咨询费0.9万元、手续费2.045834万元、水电费59.192387万元、邮电费3.3557万元、差旅费0.5745万元、日常维修维护费118.190828、租赁费0.18万元、会议费4.683751万元、培训费0.49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57万元、专用材料费137.174242万元,专用燃料费596.018795万元、劳务费3472.434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3518万元、福利费4.05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6412万元、对家庭个人的补助0.94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952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61.78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5.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6 %,较2014年下降1.31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1.96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 2.15 %。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  29  批次,  248  人,共计支出1.96 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89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 0.88 %。

    2015年我单位无新购置公务用车辆。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 辆(轿车)。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3.89万元,用到辖区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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